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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2月18日来源:沈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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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 2025年02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沈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依规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全区各行政机关能够全面及时地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2024年,通过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各类渠道总计公开政府信息23730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民生、安全生产、执法、财政预决算等各类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共2737条。组织开展以“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助力攻坚之年攻坚之战”为主题的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全区共有26个政府部门、11个街道办事处、119家社区参与,积极邀请企业、群众参与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能力,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时效,规范答复文书,完善登记归档制度。2024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53件(含上年结转3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其余15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加强保密审核,提升信息发布能力。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形成6大政务公开主栏目及26个重点领域子栏目、10个热点专题栏目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保障信息及时发布和定期更新。制作《沈河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四大目标,细化17条任务,压实各单位公开责任。完成政府及各部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平台功能,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提升政府网站水平。以“幸福沈河”公众号为龙头,利用微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矩阵,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动态发布能力。持续提升沈河区政府门户网站运维服务质量,实现运行状况的自动和手动诊断,确保运行状态可查可控。

  (五)监督保障。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和监督措施。制发《沈河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梳理细化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沈河区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持续实施“三审三校”制度,不断加强监督保障能力,对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审慎把关,确保发布内容高质量、零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5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3

行政强制

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3

6

0

0

0

1

1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0

1

0

0

0

0

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6

4

0

0

0

1

9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1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4

7

0

0

0

1

1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4

0

0

0

4

2

0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宣传、解读、应用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企业群众的效能有待提升。二是个别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性不强,经验不足,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

  改进措施:一是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做好政务公开,做优做强政策服务,加强政策解读能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提质增效。二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时回应解决各单位在公开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提高信息报送能力,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