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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2月18日来源:大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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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区 2025年02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沈阳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明确重点,细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设,优化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着力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落实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大东区人民政府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不断规范栏目设置,细化栏目责任分工,着力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2024年全区各部门累计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031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3284条。

   今年大东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主题为“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提升政策服务质效,助力攻坚之年攻坚之战”的第十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宣传解读和政民、政企互动活动,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会场是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由区营商局、区政务公开办联合主办“大东区政务公开惠企利民政策宣传交流活动”。

  积极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为区直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今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充分依据和参考,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规范性。

  (二)依申请公开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和答复文本,按要求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受理渠道,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2024年大东区人民政府共收到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4件,其中依申请公开平台63件、邮寄67件、当面申请1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加强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继续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责任制度落实。根据对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增设了“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对本级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公开。同时对现行有效的、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发布格式符合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渠道,需要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日常运维管理,做到按要求并及时调整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逐个栏目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分工,将公开落到实处。并联合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

  按要求制定了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划分、完成时限等,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办不定期组织全区各职能单位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帮助大家提高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以政府信息的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务公开活动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区直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8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9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0

2

0

0

1

1

1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7

0

0

0

0

0

3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1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1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9

0

0

0

0

0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1

2

0

0

0

0

7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139

2

0

0

1

1

1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1

0

1

1

1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大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对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薄弱,对《条例》掌握不够全面,以及政务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加强政务公开的相关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改革、重要举措、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深度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使大家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并且在完成信息数量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各类信息的发布质量,推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大东区人民政府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