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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2月18日来源:沈北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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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 2025年02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沈北新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完善民主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全面公开政策文件、机构简介、重点领域、重大民生等政府信息。2024年,沈北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943条,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527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9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7件,已答复92件,结转下年办理8件;办理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100件。全年无行政复议纠错及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专栏公开文件21件。二是进一步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按时效和有效期及时对已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梳理优化网站栏目布局,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高网站权威性。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信息,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网站的前沿宣传阵地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明确工作任务。结合省、市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沈北新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等。二是强化审核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上网“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做好信息审签,确保表述规范,杜绝政治类错误表述和错别字。三是健全考核机制。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到位,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2

行政强制

6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4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4

4

0

0

0

1

10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1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4

3

0

0

0

0

7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1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1

0

0

0

0

0

21

(七)总计

104

4

0

0

0

1

10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对2023年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及时性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下一步,将明确各部门信息公开的时间要求和标准,定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加强对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执行能力,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沈北新区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不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