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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1月24日来源: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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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1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32条,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方式发布588条,线下通过中心LED大屏幕方式发布2444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中心始终做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不断完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及《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操作暂行规程》,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2024年,中心无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着重做好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机构职能等信息公开,落实信息公开审查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对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定,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做好清退投标保证金的业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心通过“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月发布保证金清退通知,同时附当月应退未退保证金明细表和上月已清退保证金明细表,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健全了投标保证金退还长效管理机制。

  (五)监督保障

  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做好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培训及监督保障工作。并畅通监督反映渠道,做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市民诉求热线办理工作,坚持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理”。2024年,中心共受理件数6件,其中省交办1件,市本级交办5件。按时回复率100%,按时转办率100%,诉求办理工作档案资料保存齐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参与度不足。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力争重要信息在最短时间内予以公开。对公开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确保所有应公开的信息均得到及时、准确的发布,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和参与度。设立公众反馈渠道,如在线留言、意见箱等,鼓励公众对信息公开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增强公众满意度,为构建公开、透明、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