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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5年01月24日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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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01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沈阳市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医保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聚焦企业、群众关心的参保缴费、门诊共济改革、异地就医等热点问题,进行政策讲解和咨询答疑。全年沈阳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宣传信息191件,订阅人数12万余人;沈阳智慧医保微信号发布医保宣传信息128件,订阅人数275万余人,智慧医保APP发布信息128件,注册用户数324万余人。二是履行公共义务。做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全民参保扩面、政策调整等集中宣传和对外发布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三是解决群众企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省、市12345热线平台、局长信箱及其他渠道,全年共受理市民诉求信件累计37445件,12345-1-7医保专线共接听医保咨询电话79.27万次。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14条,其中包括:动态要闻180条,部门文件27条,政策解读14条,部门会议5条,意见征集8条,统计信息12条,预决算6条,重大民生信息1条,建议提案办理21条,通知公告4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来件6件,均已按时限和要求对申请内容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规范审签流程,切实加强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和保密性审核。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栏目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继续发挥官方网站宣传主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微信号、视频号等新媒体优势,全方位、多层面、广角度宣传医保政策和经办工作。

  (五)强化监督保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加强指导监督,推进措施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常态化开展涉密审查和敏感字词排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

  政务公开工作稳中有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全面性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和及时公开,准确发布政策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使公众能够充分了解各项医保政策信息。二是继续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对信息发布及媒体宣传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责任意识和信息报送能力。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发布内容,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深度拓展各类信息的规范化、多样化、实效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时完成全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做好“5·15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参加沈阳日报“民生连线”节目录制5次。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