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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河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2月15日来源:沈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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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 2023年02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沈阳市沈河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聚焦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着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建设完善规划信息、食品药品监管、养老服务、安全生产等专题专栏,方便公众按需求按分类查阅重点信息。全面高质量解读各项政策。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发布,着力从解读形式和质量上下功夫,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实现100%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区政府认真贯彻省市有关依申请公开规定和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细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联系方式,确保线上、线下渠道受理通畅。截止2022年12月31日,区政府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06件,办理回复88件。予以公开27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52件,不予处理2件,其他处理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8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沈河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区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规范性。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审查,可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深化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府网站互联互通融合发展,紧抓政府网站功能建设,积极完善网站设置。优化网站页面格式和栏目布局,细化升级“财政预决算”等专题栏目,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日常运营维护,及时协调解决网站日常发现的技术问题、功能问题。

  (五)监督保障

  沈河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对政务公开机制不完善、政府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等行为追究责任,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邀请专业机构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做到强化内容建设、完善内容服务、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监测工作,不断提升我区政务公开水平和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3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045.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9

3

0

0

0

0

10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1

0

0

0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8

2

0

0

0

0

5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2

4

0

0

0

0

8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8

0

0

0

0

0

1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1

4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工作有待加强、信息数据发布准确性及时性不够等问题,2023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抓好业务学习。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和研讨,进一步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抓好政策解读。建章立制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做到解读要素齐全。创新解读形式,通过图片、图表等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

  (三)抓好依申请公开案件总结分析。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加强法制理念,提高依法进行答复的能力,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完善答复途径和文书的规范性,狠抓制度落实,强化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2022年度我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