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2年 -> 各区县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沈阳市沈北新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2月15日来源:沈北新区
[字体: ] 打印
沈北新区 2023年02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沈北新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沈北新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沈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8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4140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1854条,通过线下方式公开信息38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沈北新区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各项工作更细致、规范。加强对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按时受理、答复线上依申请公开申请,并及时将线下申请进行线上录入,确保依法及时规范办理。2022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5件,已答复56件;办理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全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73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被行政复议0件,被纠错0件,行政诉讼0件,败诉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规章、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的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库。认真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在发文5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文件”栏目进行发布,全年沈北新区政发文件14件,公开5件;沈北新区政办发文件19件,公开10件,无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疫情防控信息,强化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完成试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建设,全面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

  二是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沈北新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共有2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均落实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制度,已建立政务新媒体账号台账,从而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全面管理。

  (五)监督保障

  根据沈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沈北新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要点任务分解表,按照工作要点制定考核计划,不定期抽检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注重全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沈北新区政务公开培训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4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8

行政强制

19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6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2

0

0

0

0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1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71

2

0

0

0

0

7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优化;部分街道及区直部门的政务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因工作调整,而造成业务不熟练等情况,影响了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内容质量。

  下一步,为持续深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区将重点在细化主动公开各领域责任,优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上下功夫,同时,加强对街道、区直部门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规范办理流程,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认知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5.15政务公开日”活动。2022年5月15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门户网站和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上转发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沈阳日报》上发布的署名文章,在区政府办公楼、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标语条幅、LED显示屏播放的方式,积极宣传本次活动主要内容与活动主题。全区共制作宣传海报120余份、易拉宝70余个、条幅130余条,使用LED显示屏30余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同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日宣传展台,组织驻厅单位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并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政企一家亲”座谈会,向企业家代表宣传解读利企惠民政策、政务服务等事项,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全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