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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1月29日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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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01月29日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区政务公开总体要求,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全面推进应急管理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了应急管理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围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实际,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切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23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510条。同时,不断拓宽主动公开形式,加强与央视新闻、中国应急管理报、人民网、新浪网、986电台等媒体合作,联动开设应急专栏等栏目,加强信息公开宣传。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及时梳理依申请公开各办理环节工作,形成收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闭环。注重答复质量,强化处室间协调沟通,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信息处理流程,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2022年度信息公开网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16件,全部按规定时限、格式规范答复申请人。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平台建设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网站建设工作,成立了分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网站平台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制定发布工作规划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制,形成统一领导,办公室主抓,其余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市应急管理局编制了《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建议提案分类办理台账,逐件分解明确办理责任、完成时限、办理标准,强化提级办理、全程跟踪、动态提示,2022年承办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19件已按照规定时限全部办理完毕,并主动在政务网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网站管理相对薄弱,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检査监督力度。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进一步提升电子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努力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沈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