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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1月28日来源: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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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01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市营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市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沈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结合“营商大讲堂”、“营商下午茶”等专题活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公开解读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市营商局依托沈阳政务服务网,“沈阳政务”、“沈阳营商”微信公众号,抖音新媒体等平台,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积极参与沈阳市“重要工作部门谈”,回答解读企业和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及网上办事的新举措。二是开展“营商大讲堂·惠企政策宣讲”活动,2022年共发布48期,切实做到惠企政策直达企业。三是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集中组织开展11场“群众难题我来答”主题活动。共解答群众诉求89件,满意率达100%。四是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宣传展台,重点介绍我市“一网通办”工作成果,“都市圈通办”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重大突破,“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成果,解读我市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五是扎实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主题活动,利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办事大厅LED大屏幕,循环播放国家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容,提升企业群众知晓率;依托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各政务服务窗口,摆放《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读本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宣传资料600多本,供办事群众借阅,提升了企业群众对条例法规的知晓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市营商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指南》,指派专人负责,依据规定流程,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答复。2022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6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涉及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其中不予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申请人撤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好信息审核工作,建立分管领导审查制度,确保信息不发生失泄密,保证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管理,做好各处室上报信息的筛选、编排和发送,对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实行月排名制度,进行定期通报。

  (四)平台建设方面

  市营商局持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升级改造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严格落实《沈阳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及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一是深入推进“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从需求侧、供给侧、平台侧三侧协同发力,围绕“业务精细梳理、职能优化调整、数源汇聚治理、场景应用上线”4个方面重点任务实施创新突破,全方位提升“一网通办”服务效能,更好满足企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办事需求。二是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功能,提升服务效能。实施“人工+智能”相结合分拣模式,引入智能回访助手有效缓解人工回访压力,积极推动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结合疫情防控、上学、养老以及医疗等工作实际,储备知识库信息3.6万余条,有效提升一线话务端直接答复率、降低系统转办率、减少承办单位工作量、提升群众感受度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由局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由专人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信息公开发布流程,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促进政务信息公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5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