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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1月28日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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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01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主动公开部门文件、政策法规、建议提案、执法结果、重大部署完成情况等各类政府信息1505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146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253条,通过总体。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通过网站、现场、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接受政务公开申请,依法依规办理。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已按期答复17件。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信息公开体系,搭建网站为首,微信微博为骨干,传统媒体、新闻发布会为支撑的信息公开网络。将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主动公开率100%。

  四是平台建设方面。加强门户网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开设党的二十大、惠企政策、网络安全等宣传专栏。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新闻媒体同步发布公开信息。

  五是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分工。充实工作力量,完善协同机制,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定期开展网站和新媒体的自检自查,确保公开及时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22

行政强制

20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仍有不足,对公开事项准确理解、合理办理、规范操作的意识和能力仍需提高。

  (二)改进情况

  积极组织和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主动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条例、办法和文件,主动扩大公开范围,有效回应市民诉求,提高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