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较好地实现了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网站栏目设置情况
参照《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试行)》完成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做好本区政府网站的版面调整、栏目增加等工作,调整了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完善了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政府会议、重大项目等23个二级栏目设置,在此基础上更是下设多个三级栏目,并按照要求充实完善了所设栏目的内容。
2.推进“三公开”工作情况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情况,对区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内设机构”进行了重新梳理,在政府网站对各街道、各部门班子成员和窗口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信息进行了更新,并对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和个人简历进行了公开和更新。
3.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沈阳市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浑南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以“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积极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有效回应了社会普遍关切,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4.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各栏目信息29208条、焦点图片72篇、浑南要闻2201篇、媒体关注2136篇、视频新闻68篇、动态新闻1338篇、信息公开862篇、政务公开重点工作429篇。其中涉及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政府会议、收费项目、重大项目等各类重点领域信息14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在政府网站设置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并设置了网上申请平台,集中公开了受理渠道、流程说明等指南,进一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明示救济渠道,做到线上、线下同步操作。2020年,区政府共受理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8件,均按时答复。(其中,居民申请53件,企事业单位申请5件)。同意公开答复数3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6件,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件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件46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件。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优化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
我区对拟以沈浑南政发及沈浑南政办发名义发文的,要求报送单位上报代拟稿时必须提出公文属性认定意见,区政府办公室对报送意见进行审核,做到正式印发的公文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和密级等标识,进一步规范了发文程序。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要求每个单位报送信息时一并上报《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确保不发生泄密情况。
3.加强政府网站版面更新调整
及时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板块和目录调整改造,完善意见征集栏目、政策文件栏目、政府会议栏目、政策解读栏目、建议提案栏目等,优化栏目版面并互为链接,让“五公开”更加便民。
(四)平台建设情况
1.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
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深入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逐步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栏目板块和互动平台。目前,浑南区政府网站已纳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和运行,现网站所有栏目已交由市信息中心进行栏目建设,且市信息中心已经对网站建设开发完毕。实现管理、数据、服务、运维、安全等集约化各项功能。
2.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
参照市政府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建设本区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创新展现形式,规范信息来源。目前,浑南区“两微一端一网”包括智慧浑南微信、微博、客户端及浑南政府网站。其中,智慧浑南微信公众号、智慧浑南官方微博注册于2014年,2020年度,“创新浑南”官方微信粉丝量达22244人,发布稿件1543篇;“智慧浑南”官方微博粉丝量已达23709人,发布微博1748;智慧浑南客户端于2016年上线,发布稿件3966篇,舆情360期。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
按照《沈阳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浑南区实际,起草完成浑南区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省、市政府责任部门的相关要求和具体安排,围绕公开什么、由谁公开、在哪公开、如何公开等内容,建立我区各相关领域信息公开标准规范。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指引调整完善工作,指导做好我区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2.业务培训情况
建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把政务公开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组织相应业务培训1次,覆盖全区各机关公开工作人员100多人次,掌握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知识和能力,提升依法依规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
3.工作考核情况
我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中,由区政府办公室进行分数的核定汇总。按照2020年依据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全年按照节点指标任务,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成绩报送区委组织部绩考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0 | +46 | 2375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55 | +64 | 13362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274 | -370 | 249 |
行政强制 | 25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 | -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5 | 8375.1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3 | 5 | 0 | 0 | 0 | 0 | 5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2 | 4 | 0 | 0 | 0 | 0 | 4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2 | 5 | 0 | 0 | 0 | 0 | 5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2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五公开”需要加强,特别是决策公开,需进一步完善健全相关制度规范;二是对政策解读力和解读时效需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文件解读的覆盖面不够全,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形象化、通俗化,避免误解误读;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完善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将决策公开落到实处,全面推进“五公开”。二是增强解读回应参与实效。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推动多种渠道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生动化解读,着力讲透政策内涵,凝聚各方共识。三是加强工作交流和宣传,学习借鉴有关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