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康平县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1〕1号)、沈阳市《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文件安排部署情况。结合我县2020年政府信息工作情况,特编制《康平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通过康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本报告在康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kangping.gov.cn )公开发布。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康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2020年12月中旬,按照沈阳市政务公开办要求,结合沈阳市政务公开办下发的《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标准(试行)标准试行》和康平县实际,对康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模块进行改版升级。目前,政务公开共设立6大栏目,25个子栏目分类展示。全年,通过康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893条,主动公开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15件并对其中9件进行了图文解读,主动公开政府会议13次,并进行了图文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通过信件方式,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行政复议1件,已按行政复议决定书对诉求人进行了重新答复。
2021年本着对申请人负责、对各级机关负责的态度,我县将继续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康平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和“初审、复核两级审查”原则,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进行保密审查。按照《康平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加强全县政府网站信息采集、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认真组织开展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开展以“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助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全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4月,下发了《关于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的通知》,对我县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排查、整改、规范管理,加强了政务新媒体备案工作,规范了政务新媒体具体开办流程,并将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纳入我县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同时通过建立沟通联络微信群,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指导监督。
2020年5月初正式纳入沈阳市网站集约化群,平台实现了运维、信息、服务、安全、监管的集约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地区或部门及时督促整改,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年度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在考核指标体系中不低于4%的要求,同时对考核指标予以优化调整,加大决策公开、会议公开、政策解读、意见征集、重点领域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不及时、答复不规范等方面的考核分值比例。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21 | 增13 | 1578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61 | 减60 | 1046 |
行政强制 | 90 | 减15 | 43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 | 无增减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 | 30085487.91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决策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从政府会议开放情况看,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的次数还不够多、涉及面还不够广。制发政策性文件过程中,仍有部分文件未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征求公众意见,意见征集工作也存在不实不细、走过场情况。
二是思想认识重视程度不均衡。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还不够强,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政务公开业务知识普遍欠缺。整体业务水平不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全过程公开。进一步落实《条例》关于决策公开有关要求,细化现有工作方式方法,探索推进决策源头、决策动意、讨论酝酿和最终形成等决策全过程透明公开,进一步引入公众参与,不断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是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和公开能力。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各部门公开意识、公开能力和公开水平。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扩大培训覆盖面,有针对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