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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信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年02月01日来源: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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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 2021年02月0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沈阳市信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有关要求,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分管领导全面指导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向沈阳政务公开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共报送信息27条,分别是政务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工作计划、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信访信用、部门会议、财务预算决算、信访条例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及时更新组织机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法规等,做到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主动公开率达到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新制作数量

本年度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8

8

8

规范性文件

19

19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采购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1.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认为单位只是加挂行政机构牌的市委部门,并不属于政府系列,因此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不够积极主动。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务公开的主动性,积极主动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

  2.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大。

  改进措施: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跟踪监督力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