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工作概述
紧紧围绕《2020年沈阳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完成了“5.15”政务公开日和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写工作。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保障了退役军人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加强组织领导。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严格履行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推动措施落实。局办公室把关负责,保证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指导协调等。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领导专门例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确定了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建设的目标、基本思路、相关要求及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节点,明确了责任和分工,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坚决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2020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局政务公开的若干工作制度,《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管理办法(讨论稿)》《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讨论稿)》《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讨论稿)》《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各处(室)具体责任人。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重点对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前期梳理审查,由于退役军人事务局涉密情况较多的特殊性,确保在不泄密的前提下,做到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依法公开。全年无泄密行为发生。
3.强化监督保障。制定了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重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等途径,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4.加大公开力度。一是积极组织全局各处(室)的领导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熟悉掌握《条例》相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二是在公开内容方面,重点公开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相关政策、信息和退役军人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等问题。三是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目前尚未开通的情况下,利用有限资源,全方位展现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及政府公告、广播、电视、纸质媒体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多渠道体现局主动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为方便公众了解本部门政务信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利用多个渠道、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一是在积极做好政务公开网站建设规划、推进政务公开网站建设申报、门户网站应用开发等工作的基础上,加快门户网站应用开发及上线准备工作。加快办理公安备案、编办备案(党政机关标识)、三级等保(2.0)测评等网站上线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向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上报了局门户网站建设的情况说明。完成了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指南的编写工作。积极克服“暂无定所”、局信息化建设专项项目资金未审批到位等实际困难,主动与市政府办公室、市信息中心等部门沟通联络,争取支持,明确任务,加快推进部门网站的上线前期各项准备与工作进程。二是利用市政府市长热线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在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5条,公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件。以多种手段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方便退役军人对国家、省、市退役军人政策的了解,对于帮助退役军人更好地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更好地促进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通过政府信息平台回应退役军人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通过全国退役军人网上信访服务系统、辽宁省“8890”平台、辽宁省信访系统平台政策解答656件、政策咨询181件,沈阳市政府网站群管理平台(市长热线)、沈阳市诉求信息监管平台政策解答292件、政策咨询129件,及时了解退役军人的民情民意,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各种诉求,极大地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受理和处理政府公开信息申请方面的工作。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诸多因素影响,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存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具体要求,加强制度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常态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妥善处理依法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加快门户网站建设速度,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局信息化基础建设工作。完善局门户网站应用开发及上线准备工作,待局办公地点确定、硬件基础建设完成后,能及时上线开通。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做好退役军人关注、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落实“五公开”工作任务,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考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