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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营商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2月01日来源:市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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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营商局 2021年02月0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沈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5·15政务公开日”“万人进万企”“营商下午茶”等专题活动,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重点做好疫情信息及相关政策文件公开解读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全力配合疫情防控,积极助力复工复产,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市营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围绕“六稳六保”要求,以疫情防控信息及复工复产政策文件为重点,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拓宽信息主动公开渠道。2020年,市营商局利用沈阳政务服务网,“沈阳政务”“沈阳营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开信息6000余条。开设疫情防控应急服务专线,办理解决企业诉求 1900余件。开通疫情防控线索投诉举报电话12345-1-0号键,面向社会征集各地区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线索;在12345市民热线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增加“疫情快线”快速通道,受理市民疫情诉求信件1.2万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移动端,接入“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沈阳营商”服务平台,开通“企业开工复工服务专区”和“疫情防控服务专区”,累计发布政策信息26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市营商局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公开申请方式、渠道,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方式详细解答,并安排专人负责,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答复。2020年,未接到相关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市营商局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突出疫情防控,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分管领导亲抓落实,各业务处室积极配合,局办公室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体系建设,完善信息管理,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市营商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围绕《沈阳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力推进“一网通办”,优化8890平台功能,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提升服务效能。 

  1.推动“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启动“一网通办”百日攻坚行动,从在线办理成熟度、服务事项覆盖度、办事指南准确度、服务方式完备度、在线服务成效度五个方面推进“一网通办”能力提升,我市“一网通办”业务指标排名全省第一,省、市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对我市“一网通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在线办理成熟度有效提高。38个市直部门自建系统与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实现“一次登陆、全网通行”;53个部门自建系统完成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1297类政务服务数据实现实时共享交换。依申请类事项可网办率提升至100%。服务事项覆盖度全面提升。公积金提取、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等154项热点服务实现“掌上通办”,企业开办等102项跨部门的“一件事”上线运行,将企业设立、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等环节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并联审批,企业新开办时限压缩到0.5个工作日以内。58项便企利民事项逐步事项“跨省通办”,115项全市通办事项全部实现“线上办”,70个社区服务中心建成“政务服务驿站”试点。办事指南精准度不断增强。上线办事指南34879项、公布指南要素超过565万条,实现指南发布全覆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线16类常用查询,提供33种服务主题,开通50个便捷应用通道,建立5189种服务情形引导,网站日均访问量20万人次。服务方式完备度不断改进。上线电子申请表单612张、制作电子证照模版462个、采集电子签章3342枚、梳理电子档案目录10720类,累计受理电子表单6713张,发放电子证照1280余万册,归集电子档案5235份。在线服务成效度大幅提升。建立和完善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的评价制度体系,四级政务服务机构100%实现“一事一评、一次一评”,累计向国家、省平台汇聚“好差评”数据396万余条,满意度达99.9%。

  2.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功能,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升级业务系统。在征求各单位建议意见的基础上,在二级平台增加按时转办、反馈时间、互动回访数据监管功能,提升监管范围;完善监管措施,开发短信验证功能,群众诉求办结后,系统通过发送手机短信,邀请群众参与评价,征求群众对信件办理的意见;实施群众投诉实名验证管理,避免无效投诉核实过程,减轻部门压力。二是建立知识库,提升服务质量。为进一步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精确、全面的政策咨询,收集全市各行业各部门政策法规和热点问题,形成政策法规库、热点问答库、办理指南库及单位黄页4个方面内容的知识库,共计2.2万余条,依据知识库直接答复率65%。

  (五)监督保障方面

  市营商局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发布流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用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4

规范性文件

5

5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