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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发展改革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02月13日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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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2020年02月13日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9年我委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指示精神,不断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准则,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好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公开平台建设,创新了公开方式,拓宽了公开范围,保质保量的完成了省、市布置的2019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对《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确定的重点公开工作内容进行集中发布展示,建立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应急管理信息、创业创新信息、价格政策等15项相关领域信息的子栏目。全年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1580条。

  (二)信息公开办理情况及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高度重视,建立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制定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给申请人满意答复,做到依法依规受理,答复积极主动、准确,送达备案材料及时,建立了完整的登记、备案、归档台账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截至目前我委通过网上申请和邮寄方式共办理群众来信36件。其中2件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后按照来信人的要求及时的给予了回复,最终也表示满意。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持续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上级指示要求,我委及时制定了《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接收群众监督。

  全面公开审批核准备案信息。以项目审批为核心,坚持“主动发布、及时答复”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采取外网发布、宣传手册、窗口告知和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全面公开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要件、审批时限等相关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项目审批信息,实现审批信息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已投入运行,完成可分行业、分区域展示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群建设,并提供各服务子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子监管等系统的统一入口,实现用户一站式登录。按要求启动国家数据规范2.0对接相关工作,于2019年5月完成调试运行。

  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渠道。积极参与“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和《民生连线》等政务公开节目,并时刻关注此类载体宣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对涉及我委工作中社会关注较高的问题与政务公开办及时沟通,以最快的反应速度回应百姓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在省、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市发改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相对单一。

  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不足和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加强工作交流和宣传,学习借鉴有关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丰富公开载体形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