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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年03月22日来源:沈北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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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北新区 2018年03月22日

  按照市政务公开处《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3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沈阳市沈北新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7年,沈北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和《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明细表的通知》(沈政办发〔2017〕39号)文件安排,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牢牢把握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百姓的工作基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最需要的问题,认真细化公开内容,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入拓展公开领域,全面提高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36件,其中通过各类网站公开政府信息8504件,通过区电视台公开政府信息1468件,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64件。沈阳市第十一届5·15政务公开日沈北新区分会场活动“政务公开进社区民生政策咨询解答会”在沈北新区会展中心举行。共有10个区直部门的代表和相关新闻媒体参加。开展了“沈北在线”、“沈北新区审批服务”微信公众号启动仪式,政务审批专题活动,现场政策咨询等活动。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政府投资重大项目2项,PPP项目6项。公开流动落户人口信息10余项,公开优化应声环境信息20件,公开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10件,公开环保信息15件,公开减税降费信息8件,公开教育信息10件,公开医疗卫生信息2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0件,公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信息5件,公开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数2件。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编制完成《沈北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沈北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清单》,经区政府领导同意,在沈北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向社会公开。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沈北新区政府三届人大共收到代表建议551件。其中,涉及城市建设与管理类249件,占建议总数的45.2%;经济发展类75件,占13.6%;社会事业及民生类181件,占32.9%;其它类46件,占8.3%。这些建议集中反映了各位代表对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建设的热切愿望,充分体现了代表对政府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也反映出代表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履职使命感,对政府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极大的推动作用。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题政策,出版《沈北新区依法行政制度汇编》、《沈北新区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汇编》等制度汇编。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重大政策”专题,并通过视频新闻的方式发布政策解读相关信息472次。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沈北新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6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区广播电视台作用,及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1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8次。建立美丽沈北政务微博客户端、阅读沈北公众号和大美沈北微信客户端,建立阅读沈北读者群。通过民心网办理民意诉求反馈8437件。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件,其中已办结9件,未办结0件。按期办结5件,延期办结4件,同意公开3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5件,不属于本机关信息3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上述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做到及时备案。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收到行政复议9件,其中9件驳回申请,1件申请人撤销复议申请。因信息公开发生行政诉讼0件,驳回诉讼请求0件。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全年完善《沈北新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沈北新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操作暂行规程》等各类政务公开制度21项,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为更深入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和依据。在区档案馆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为群众查询了解政府的政策信息提供了方便。区直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114政务服务热线,并确定专人负责接听,确保热线畅通,为群众提供咨询和投诉的渠道。此外,还利用区广播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台发布政府公告、公式信息等。

  沈北新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中仍发现以下不足:机构改革导致相关政务信息公开滞后;政务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等问题。发现问题后,我区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根据机构改革的进度,对原有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政务服务工作,为公众提供便利。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虚心接受,认真分析,切实加以改进,促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沈北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沈北新区辉山农业高新区明珠路1号主楼113,邮编110164,联系电话:024-62838195,电子邮箱:sbxqzwgk@163.com

  十二、没有其他应当报告事项。

  沈北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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