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皇姑区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总体工作情况
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统一领导、统筹政务公开工作,成立区政府及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更新工作网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议事日程,明确有领导主抓、有专人负责、有制度保障,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工作已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由区政务公开办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43人。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情况。组织各部门、各功能区完善、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工作实际,编制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方便群众查询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编写、信息公开审核、依申请办理、连心桥受理反馈等工作流程;组织各部门在网站发布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言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机制等工作制度。
上半年,开展了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培训,并通过网络指导、个别辅导、依申请协调会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完善政府信息查询场所建设。区政府在档案局建立信息查询室,各部门分别建立了信息查询窗口,各功能区及所属社区在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了信息查询点,指定专人担任信息查询员负责群众信息查询的接待、登记、查找及相关解答工作,查询人员照片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已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依申请答复及提供的材料,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等内容均未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审核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信息11566条,在市政务公开服务网发布信息1300条,向市政务公开报报送信息907条,刊登18条。
载体建设及运用情况。为加强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增强导航栏目设置的合理性,按照实际需求,为多部门对口调整、增设栏目;通过考核,促进各单位及时进行栏目更新,杜绝了僵尸栏目的存在;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将审核意识落实到发布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信息发布前需经本单位责任人逐级把关,信息编写结尾要实名标注审核人姓名,每月信息发布内容需提报区政务公开办进行核查,切实做到文责自负、责任落实。
利用自办媒体、民生诉求平台、微博微信等媒介发布信息。通过区域宣传周报《皇姑报》,向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街道及社区广泛发布政府工作信息,并通过“皇姑民生微博”“民生诉求办理平台”、“市长信箱”等方式向社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帮助群众答疑解惑、解决生活疑难问题。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权力清单方面。承接落实354项市政府简政放权事项,同步取消333项行政权限,修改、完善并公开25个政府部门1460项权责清单;公开5个部门10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公开186项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完成区本级公共服务事项调整编制工作,公开322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相关办事指南信息264条。
市场监管方面。确定并公开15个部门行政检查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04项,公开监管对象名录库信息11条,相关单位随机抽查监管细则信息12条,公开区监管人员名录库、区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目录;公开市场监管局查处结果和查处情况信息4条、文化市场执法信息5条。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方面。设置区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区栏目,公开食品安全标准及解读信息16条;产品质量3条;行政案件处罚信息106条;食品药品专项执法检查信息74条;消费警示信息19条;食品抽查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信息10条。
财政预决算方面。按照区财政统一规范的格式和时限,公开全区41个部门(街道)、55非政府部门2015年决算、2016年预算信息123条、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159条。
国有企业信息方面。公开国资运营情况及整体情况信息13条、监管制度及监督检查信息2条。
公共资源配置方面。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已建成区网上审批系统,实现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充分融合,并建成涵盖办件查询、咨询投诉、公众评价、服务指南、政策法规、批件公示等系列功能的门户网站,截至目前,共办结网上审批事项260余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及工作流程信息107条,在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项目信息253条、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招标项目信息133条。公开保障房信息11条(其中住房公积金信息1条)、房屋征收信息12条、棚户区改造信息4条、土地管理信息7条。
扶贫信息。公开区级、卫计生局、市场监管局减贫责任书、扶贫计划、专项行动、专项工程信息10条。
公开落实市政府报告执行信息3条、经济社会政策信息6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2条、环保信息38条(其中在市环保局发布环评信息18条)、流动落户人口服务信息5条、减税降费信息11条、社会救助信息3条、社会组织信息3条、社会保险3条、就业创业信息26条、教育领域信息4条、卫生领域信息17条、审计报告12条(其中审计报告和解读信息2条)、信用信息3条、价格和收费信息7条、人事信息11条、科技信息10条、旅游信息11条。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
1.建立依申请工作制度及流程情况。完善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办理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能力。一是梳理完善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申请人撤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依申请办理流程及答复样式。二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在区政府网站设立专栏,提供依申请受理机构、机构工作职能等信息,引导群众明晰申请路径,及时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三是在实践中研究探索依申请办理制度,减少申请过程中的中间环节,降低转办成本,逐步解决群众多点多投、部门重叠答复等疑难问题。
2.办理情况。全年,区政府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7件,其中区政府受理15件、相关部门受理12件,当面申请11件、信函申请16件;均按规定程序按时答复,并建立档案及时上报备案材料。申请涉及内容:房屋(土地)征收及拆迁补偿16件、工商行政处罚处理情况3件、财政采购信息1件,机构编制信息1件,民政伤残事项办理信息2件,物业招标服务信息4件;
3.答复情况。答复说明并提供申请内容的14件,申请内容不明确进行补正的4件,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2件,非本机关告知的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3件,经协商撤销申请的2件。
4.收费情况。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信息检索、复印、邮寄等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区政府办理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代表建议185件,涉及城市建设管理、社会治安、法制、民政、劳动就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经济发展等方面,解决或基本解决162件,占87.6%。公开散体楼安装监控设施、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推进创新创业工作、打造彩虹街消费模式促进夜经济发展等10件办复内容。
办理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180件,涉及经济、科技、城建、城管、政府建设、公安法制、文教、体卫、民生保障等领域,解决或基本解决173件,占96 %;公开街道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区网络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区食品药品安全、对首府新区开展规划环评工作、打造区教育文化特色品牌等10件办复内容。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公众互动渠道情况。为扩大影响,提高政府信息传递覆盖面,在原有区政府部门微信微博基础上,于今年7月,相继在各功能区社区建立政务微信微博,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用贴近百姓的视角加强与居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同时建立与新闻媒体、知名意见人士互动机制。全年,共发布政务微信1183条,微博611条。
开展各类政策咨询活动情况。采取集中、分散两种方式,组织区政府部门及各功能区(社区)开展全省第十届“5.15政务公开日”政策咨询宣传活动。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细化执行标准,及时上报总结,网站公开活动开展情况,取得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进一步落实区级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和项目制度、区政府领导“服务企业日”制度,解读各项国家和省市政策措施,大力推行“保姆式”服务,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区民生服务平台运转良好,受理各类民生诉求案件18370件,按期办结率100%。办理民心网内参件4件,及时转交相关承办部门调查处理,均按时给予答复;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参与《连心桥政务公开热线》栏目连线活动,解答各类政策咨询诉求问题25次;全年在市政务公开报刊登信息18条;向市档案局移交现行文件信息119件,区网站公开18件。
七、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政策解读。公开《沈阳市皇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配有文字及图文解读材料;及时转载国家、省市各类文件318条,政策解读信息184条。
新闻发布情况。区领导积极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解读群众关注的建设项目、老旧小区改造等问题;在政府各部门及功能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或实职副职担任发言人,指定科级担任助理工作,协助区委宣传部落实接待各类媒体采访工作。
八、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足:
1.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个别部门对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发布工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存在拼凑字数、重数量忽视质量的现象;个别功能区政务微博信息发布未达到年度指标数。
2.重点领域信息获取存在不对称问题。个别单位存在避重就轻,不愿意主动公开涉及的相关信息。3.政策宣传方式单一,活动开展不经常。个别单位政策宣传渠道狭窄,缺少对宣传手段和方式进行创新研究和探索尝试,与广大群众现实需求相脱钩。在开展活动方面,缺乏新闻敏锐性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往往任务完成后不能主动及时的进行信息发布。
2017年,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总结并努力改进。一是严格信息发布标准和程序的审查,加大信息公开考核力度,定期通报工作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情况,促进各单位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二是在区网站实现对社区政务微博集中管理,扩大社区与群众进行微博互动的范围。三是加大部门政策宣传活动,多种渠道让群众获取相关政策措施信息。
皇姑区政务公开办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