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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6年03月01日来源: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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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 2016年03月01日

  2015年,和平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39号)等文件的要求,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一、总体工作情况

  1.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相应调整,全区各部门、各街道也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2.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国资信息、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等9个专栏建设工作,并及时公开相应的政府信息。

  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

  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等制度落实,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公文公开的时效性。

  4.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建设,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查阅政府最新信息,确立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各办局(街道)查询室、街道社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区政府各部门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将新生成的政府文件送至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2015年,区政府各部门共报送至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文件24件。

  5.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宣传

  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部署培训会议2次,学习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信息公开条例、制度,培训信息公开工作人员60人次。还通过政务公开QQ群、电话等方式,为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解决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等疑难问题80余人次。同时,结合辽宁省“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街道社区LED屏等方式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全年公开行政权力清单信息28条1209项;财政资金信息567条(财务预决算和“三公经费”194条、政府采购373条);公共资源配置信息55条(房屋征收和补偿43条、保障性住房3条、区重大项目9条);公共服务信息18条(社会保险信息2条、社会救助信息2条、医疗卫生领域8条、教育领域信息6条);国资信息5条;环境保护信息13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7条;社会组织信息3条;其他重点领域信息71条(安全生产4条、就业信息2条、财政审计2条、行政处罚52条、价格和收费5条、信用信息2条、科技信息4条)。

  三、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情况

  1.建立回应社会关切机制

  由常务副区长任政府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及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群众关注的智慧城市建设、三好街建设和行政审批政策等问题,与社区居民等开展网上实时互动,还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参与栏目公开民意诉求办理问题600余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严格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

  积极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还举办了“和平端出三道端午文化大餐”、“第五届中国沈阳古玩艺术品博览会”等10余次新闻发布会。

  3.重大决策出台前征求群众意见

  在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前,通过政府网站发布《致全区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征集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亟待解决、受惠面广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合理确定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后,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报告全文及年度民生工程实事项目,并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解读,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年,全区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各类信息8500余条。在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和和平区政务公开网共发布信息5025条,其中:组织机构栏目信息43条,占总数的0.86%;政策法规栏目信息71条,占总数的1.41%;重点领域栏目信息777条,占总数的15.46%;工作动态栏目信息3848条,占总数的76.58%;其他栏目(包括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应急管理、工作总结等)共发布信息286条,占总数的5.69%。

  本区除在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和平区政务公开网发布信息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6223条。

  2015年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24件,可以在中国沈阳政务公开信息网和本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查询。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采用信件受理、机关当面受理等方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其中当面申请19件、信函申请28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涉及房屋征收及医疗、政府机构职能等方面内容,在法定时限内均予以明确答复,答复率100%。其中:公开14件,信息不存在9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5件。答复申请均以申请人所需信息形式,通过邮寄、自行领取等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回复。

  六、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2件。其中,1件行政复议由市法制办做出维持决定;1件行政诉讼由市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维持决定。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任何费用,对发生的复印、扫描、邮寄及传真等开支均由受理单位在办公经费中列支。

  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设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要求,积极推进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全年公开办理结果200件。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公开信息少、不及时等问题。二是个别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个别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导致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及时。

  2016年,我区将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制度机制落实。继续推进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落实,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强化考核和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部门,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头,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三是继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并制定相应的公开目录。

  十、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1.巩固公开载体

  一是参加《连心桥政务公开热线》连线12期,解决问题13件。二是采用定期申报核实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确保全区200个单位“114政务服务热线”在工作时间有人接听,全年共接听咨询投诉热线12万余次。三是积极向《政务公开报》投稿3200余篇,采用信息24条。向省民心网城市经验信息栏目投稿30余篇,其中1篇信息入选城市经验信息。

  2.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5月15日,区政府在浑河湾街道砂山新村社区举办了和平区第九届“5•15政务公开日”政策咨询活动。活动以“政务公开进社区”为主题,区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房产局、卫计局、食药监局、执法局、公安局、协同中心9个部门50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活动,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现场解答食品安全、卫生防病、就业保障等问题80余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待群众300余人。在现场还开展了义诊活动,为社区居民免费测量血压和血糖,并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100余份。当日,区政府20个部门和13个街道办事处在各分会场同时开展了政务公开政策咨询服务等活动,接待群众2000余人次,解答群众问题90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3.群众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2015年,全区共受理省《民心网》政策咨询件37件,办结率、按时反馈率、满意率、优秀率、不满意留言回复率、接件率均为100%,获五星件37件;受理《民心网内参》4件,办结4件,内参反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