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15年,沈阳市接待办公室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认真学习了《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39号)、《沈阳市2015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实施细则》,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决策、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强化电子政务建设,现将2015年度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领导班子还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或通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更新、完善、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办实际,完善了《沈阳市接待办公室政务公开制度》。根据制度规定,我办主动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并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将我办政务信息向不同主体对象进行公开。坚持外部公开和内部公开相结合,通过政务公开网及下属单位网站向外部发布;通过文件、内部通报、张贴信息等形式进行内部公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该制度,并遵照执行。制度的完善为我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提供了方向和依据。
(三)落实目标责任。明确主管部门、工作机构,配备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办公条件。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职责,相关人员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定岗定位,有1名兼职工作人员,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继续完善并补充市接待办公室政务信息公示栏,供社会各界人士查询。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努力加强计算机技术的学习,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顺利推进。
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我办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3〕61号)等文件精神情况,2015年度我办无社会关切点,亦无重大政策出台。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5年,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31余条,其中,市直部门发布信息31余条。
在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共发布政府信息22条,其中,工作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4条;其他栏目(包括行政执法、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务公开、应急管理、工作总结、专题栏目等)共发布信息8条。除在沈阳政务公开服务网发布信息外,在下属单位网站发布接待办公开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5年,采用信件受理、机关当面受理等方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5年,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市接待办将公开与投诉电话设置呼叫转移功能,确保市民服务热线畅通。加大上报市政务公开网信息工作力度,按照时限和数量要求及时上传信息。做好“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上报活动总结。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5年度,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因工作性质原因,也发现诸如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等问题。
我办将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随时根据办机关工作重点开设专题。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依法行政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地推进。
二是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及领导讲话,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及时报送政务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