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办对相关工作要点进行了认真研究,统一部署,逐一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措施落实
为了更好地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夯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同时,办领导班子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促进全办工作的保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我办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法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考核评议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备案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政府信息查阅室工作制度等22项政务公开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按照规定上传市外办机构设置与职能,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规范行政权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市外办在网站更新和报送政务信息共计92条。其中,在沈阳政府公开信息网上发布政府信息52条、财务信息4条、人事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组织机构1条、行政执法8条、时政解读1条,更新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24项。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确保工作有法可依
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我办结合工作实际,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确定行政主体3个,行政权力5项,建立了市外办政府权力清单,及时公开行政权力,进一步明确了行政主体、职权范围和权力义务等,为我办下一步更好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公开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完善自由裁量权基准,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按照《沈阳市建立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我办重新梳理了全部行政权力事项,并对相关行政权力制定了裁量基准和规范,确保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我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沈阳市外事(侨务、口岸)办公室行政确认实施办法》,明确行政自由裁量权规定,及时公开自由裁量权基准,确保工作有章可循。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我办2014年部门决算和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均已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通过市财政局、财政部专员办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三、规范政务建设质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办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进一步完善了《市外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工作更加全面。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我办及时将“三公经费”公开。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信息工作更新及时。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两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办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四、完善政务公开形式,提高工作透明度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一)加强人民满意窗口建设
在全市“两转一优”和“提高行政效能”专项行动中,我们不断加强政务公开的力度,在窗口单位醒目的位置上粘贴分担职责、办理事项、办理流程、咨询电话、工作规范、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详细信息,让前来办事人员方便了解如何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受到了多方面的好评。
(二)做好“5.15政务公开日”活动
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工作部署,提前做好“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各项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悬挂“深入贯彻落实侨法,维护归侨侨眷权益”字样的大型横幅,展出精心制作的宣传板,宣传相关侨法内容、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社区侨务工作特色,以及华侨回国来沈办理落户手续、“三侨考生”升学加分、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等,并接受群众的现场咨询,免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市民去外办办事的时候知道应该到哪办、应该找谁办、应该怎么办,为市民办事提供了方便。活动结束后,立即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以及不足,为明年开展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三)打造多种公开渠道
一是依托外事网站、沈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沈阳市政务公开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同时,我办又能够及时将信息报送到档案馆、图书馆及市政务公开办。二是充分利用沈阳市因公出国审批大厅等场所,通过印发办事手册,以及设立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三是依托政务公开“114热线”咨询电话和市民热线96123平台,推动阳光政务。我办对电话值班人员进行了严格培训,保证了按时值守、耐心答复和认真记录,来电咨询的单位和个人对答复结果均表示满意,受到通报表扬。同时,我办又建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室平台,在市外办建立了政府信息查阅室,方便来访群众实地查看相关政府信息,多渠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五、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公开条例》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我们本着以管理促服务,以服务促形象的原则,对直接面对服务对象的窗口处室,进一步落实相关责任,全面推行窗口办文、内部会审、服务承诺、督促检查、首问责任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办事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大力加强窗口处室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办事拖拉、不讲原则、损害基层单位利益等问题,一经查处,严肃处理,全面提高了窗口处室的服务能力和全办的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