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央实施东北振兴战略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一系列丰硕成果,优势产业蓬勃发展,城市地位显著提升,城市发展活力全面迸发,城乡面貌持续改善,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市企业所作出的贡献,更包含着众多企业家付出的心血和汗水。
为进一步弘扬创造、创新、奉献、责任的企业家精神,表彰为我市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企业家,树立优秀企业典型,激发激励全市企业家拼搏创新、实干奉献,营造重商、亲商、爱商、安商的良好氛围,通过地区、行业推荐,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刘积仁等10名同志“沈阳市功勋企业家”荣誉称号。全市上下要向受表彰的功勋企业家学习,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共同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打造创业至上的宜商城市,迅速兴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让更多的优秀企业家不断涌现,让更多企业发展壮大。同时,希望广大企业家能够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实现价值、走向成功,为沈阳新一轮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沈阳市首届功勋企业家名单(略)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