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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服务业2008—2012年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沈政发[2008]13号
2008年09月01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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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沈阳市服务业2008—2012年发展规划纲要》业经市委第69次常委会议和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沈阳市服务业2008—2012年发展规划纲要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服务业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及工作重点,依据《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服务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我市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一)发展现状。

  经过多年的发展,特别是“十五”以来,随着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我市经济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2000年—2007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接近12%;2007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为47.4%,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接近40%。全市服务业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1.规模不断扩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

  ——总量规模持续扩大。2007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实现1455.5亿元,是1978年的33倍,为2000年的2.5倍;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达到14%,为近20年来的最高水平。

  ——税收比重不断上升。服务业税收对财政贡献份额不断扩大,占全市税收比重位居三大产业之首。2007年,我市服务业实现税收229.2亿元,占全口径税收总额的56.7%;全市服务业实现地方级税收118.4亿元,占地方税收总额的72.8%。

  ——从业人员比重稳步增长。到2006年,我市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191.7万人,比2000年增加35.7万人,增长22.9%。全市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由2000年的41.2%提高到2006年的49.9%,在副省级城市中位列第一。服务业成为城乡居民就业的主渠道。

  2.结构不断优化,现代服务业比重持续攀升。

  ——现代服务业快速增长。2007年,全市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实现695.7亿元,同比增长18%。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47.8%,比2000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成为推动沈阳服务业增长的生力军。

  ——新兴业态亮点频现。信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分别比2000年增长1.4倍和4.8倍。物流、会展、科技信息、动漫、中介等新兴服务业不断成长,成为服务业发展的新亮点。引进国内50强企业13家,世界100强企业8家。美国普洛斯、东亚银行、韩国东宝、毕马威等一批国际知名企业落户沈阳。

  ——传统服务业加快升级。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居民服务业等传统服务业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连锁经营、代理、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大型综合超市、购物中心、专卖店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目前,连锁经营覆盖10多个行业、370家企业、近5100个店铺,2006年实现零售额270亿元,同比增长17.4%,发展速度高于传统零售业5.4个百分点。

  ——生产服务业快速发展。随着我市工业的高速增长,面向二产业的服务业快速发展,物流、科研设计、中介咨询、法律、会计、金融、人力资源开发等生产服务业快速成长。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6000余户。2006年,全市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实现338.3亿元,比2000年增长110%,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27.2%。

  3.服务业集聚步伐加快,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全市服务业呈现出典型的核心——外圈模式。核心圈的和平区和沈河区,在占地不到全市0.5%的土地上,集聚了17%以上的人口和34.6%的服务业增加值。苏家屯区、沈北新区及4县(市)合计服务业增加值仅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13%。服务业在核心圈及外核圈集聚势头越来越强。

  ——形成了一批服务业集聚区。随着城市改造和空间布局规划的调整,金廊中央商务区、北站金融商贸开发区、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太原街和中街都市商贸中心等重点服务功能区的服务功能日益突出;沈西、沈北、沈海等重点物流园区列入规划,开始招商建设,动漫制作、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正在形成。

  ——专业市场、特色街区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全市有服务于生产和生活的各类商品市场409个,年交易额1250亿元,中国家具城、中国鞋城、五爱小商品批发市场、东行市场跻身于全国50大专业批发市场行列。故宫方城文化旅游街区、三好科技商业街等一批特色街区影响力不断提升,形成了众多特色鲜明的民俗风情特色区域。

  4.开放格局初步形成,投资发展势头强劲。

  ——开放范围进一步扩大。外资、民资已进入除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以外的13个服务业门类,对服务业发展作用凸显。2007年,全市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35.3亿美元,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的70%。2006年,全市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687.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6.6%,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55.2%,比2000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

  ——投资规模持续增长。“十五”期间,全市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年均增长35.6%。2006年,全市服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36.7亿元,在副省级城市中列第二位,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57.9%,同比增长27.8%。

  我市服务业发展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一是发展速度不快,与发达城市差距进一步扩大,特别是对新兴服务业规划、扶持和引导不够;二是服务业与第一、第二产业关联度不高,融合度不够,第一、第二产业对第三产业拉动不足,同时三产对一二产业没有形成有效支撑;三是缺少统筹规划,且规划约束力不强,特别是对新兴服务业规划力度不够;四是缺乏服务业领军人才,特别是具有较强业务拓展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影响企业做大做强。五是市场化程度不高,观念和体制性约束较强。

  (二)发展机遇。

  1.服务业的战略地位得到确定。党的十七大对大力发展服务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新一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都把大力发展服务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重点。

  2.中心城市功能作用进一步显现。沈阳是东北地区的交通枢纽,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汇集,辐射半径巨大,为我市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辽宁中部城市群建设,其紧密程度和产业关联度在国内独有,一小时交通经济圈,将进一步强化沈阳服务业对周边城市的输出能力。

  3.制造业的发展形成强力拉动。我市制造业已经进入工业化转型期。建设世界级装备制造业基地,对与之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从产前、产中、产后都提出了更大的需求。在产业融合发展的趋势下,装备制造业的升级发展,将促进服务业向制造业产业链两端延伸,更有力地拉动服务业发展。

  4.国际服务业转移进一步加快。国际直接投资流向服务业,跨国公司通过项目外包、业务离岸化、外商直接投资等形式加快了服务业国际转移的步伐。加入WTO之后,我国大多数服务业领域对外资开放,限制进入外资的条件逐步减少,为沈阳服务业大规模吸引外资,引进高端人才、先进技术和经营理念创造了有利条件。

  5.经济快速发展,带动服务业进入了快速增长期。2007年,我市经济总量进入“3000亿元俱乐部”,人均GDP超过了5000美元,进入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期。2007年沈阳人均消费过万元,消费需求由温饱型、实用型向享受型、发展型转变,高层次物质需求与精神文化需求不断增加,拉动了住房、汽车、教育、旅游、健身、文化等相关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面临挑战。

  1.国内服务业发展竞争加剧。当前,国内各地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高度关注,上海、北京、深圳、杭州等发达城市都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城市发展的战略重点。大连、长春、哈尔滨等东北地区主要城市加大了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力度,与沈阳形成了竞争服务市场的挑战态势。辽宁中部城市群的发展,既提升了我市核心地位,同时也与我市形成一定竞争。

  2.自然条件限制。一些专家分析了沿海经济现象,世界上有2/3的国际化大都市是在沿海地区,具有发展服务贸易的优势。省内的大连具有港口,依托港口优势发展起来的大连北方粮食交易市场连续4年交易量突破500万吨,运营至今,累计实现交易额313亿元。大连商品交易所是我省唯一的期货交易市场,2007年,期货成交量达到了3.7亿手,成交额达到11.9万亿元。这些方面是我市发展服务业的弱势所在。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战略部署,紧紧抓住国际服务业产业转移的历史机遇,立足于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立足于世界级装备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立足于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升级,立足于城乡协调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构建与区域中心城市和现代产业结构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

  (二)发展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各区、县(市)产业基础、发展条件、发展潜力等因素,打破行政区划束缚,整合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合理规划布局,打造产业功能区、服务集聚区、服务产业带。利用产业集聚优势打造服务品牌,扩大服务业影响力和辐射能力。

  2.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要加大服务业领域的改革开放力度,以开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进一步放宽服务业领域的市场准入,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和品牌,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向国内市场的转移。鼓励外资、民资参与服务业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建立国际化、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3.坚持产业联动,协调发展。坚持一、二产业与三产业协调发展,坚持满足内需与面向国内、国际市场协调发展,坚持拓展现代服务业与提升传统服务业协调发展,坚持生产服务业与生活服务业协调发展,坚持营利服务业与非营利服务业协调发展,坚持城市服务业与农村服务业协调发展,坚持服务功能集聚区与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协调发展,坚持为经济发展的服务业与为社会事业发展的服务业协调发展。

  4.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各级政府要通过规划、政策引导,创造发展环境,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发展潜能,促进企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

  紧紧抓住当前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发挥比较优势,着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和质量,实现集聚力、辐射力和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到2010年,我市中心城市功能显著增强,基本形成地位突出、特色鲜明、适应东北地区中心城市和制造业基地要求的服务业框架体系。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8%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5%左右;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53%左右。

  到2012年,我市基本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服务业现代化水平、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内陆城市第一集团,成为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大都市,东北地区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服务业继续保持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总量比2007年翻一番,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52%;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55%左右。

  ——生产服务业。以制造业服务业为重点,加快金融、物流、商务会展、科技、信息等生产服务业发展。增强服务业对一二产业特别是制造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到2012年,生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比重超过35%。

  ——消费服务业。重点发展商贸流通、文化娱乐、休闲旅游、房地产、居民服务等消费服务业,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需求,扩张服务辐射能力。到2012年,消费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比重达到40%左右。

  ——公共服务业。重点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等服务业,加快社区服务业、农村服务业的发展。形成区域性教育培训、医疗服务、文化娱乐中心,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促进城乡服务业协调发展。到2012年,公共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比重达到25%左右。

  三、服务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功能定位

  (一)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建设东北地区金融中心。

  充分发挥区域中心城市的比较优势,增强东北地区金融管理中心的辐射效应,吸引中外金融机构落户,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形成对周边省市的互补效应和扩散效应,加快形成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各业并举,中外资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机构体系。实现金融资本总量、信贷额居东北地区领先地位,成为立足辽宁中部城市群、服务东北、辐射东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到2010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237亿元,年均增长19%;到2012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53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

  ——以金融开发区及和平金融街为重点,进一步集聚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招商力度,争取境内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民营银行等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吸引外商设立合资或独资金融租赁公司、创业投资基金,加快金融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到2012年,争取引进外资银行达18家,非银行金融机构50家。

  ——加强区域性金融机构中心建设,完善和强化区域性金融调控中心、票据交换中心、金融机构中心、资金集散中心及资本市场中心功能。推进金融业信息化建设,吸引各大银行总部在沈建设数据备份中心。

  ——推进金融创新和市场发展。加快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扩大产权交易范围和辐射力;扶持证券、期货、会计、法律、基金管理等中介机构发展,丰富金融业态和金融产品供给;大力发展农村金融组织,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消费信贷,拓展居民个人信贷金融品种;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拓展保险服务领域;发展风险投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地方银行跨区域发展,扩展发展空间;大力发展金融衍生产品;促进银行卡业务在更大范围的联合和应用。

  ——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规划,不断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加强金融法制环境建设,打击金融犯罪,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推进人民银行的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和地方社会信用信息的整合,打造信用信息平台。加强金融安全区建设,探索建立沈阳市金融生态环境主要指标监测报告制度,促进区域内金融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和加强风险控制。

  (二)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东北地区物流中心。

  充分发挥区域航空、铁路、公路交通枢纽以及辽宁中部城市群核心城市的综合辐射功能,借助制造业巨大的运输市场和高度集中而庞大的消费人群,加快物流业发展。建设东北地区物流中心、国家级物流枢纽城市、国际物流节点城市。到2010年,物流业实现增加值260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7%;到2012年,全市物流业增加值实现356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8%。

  ——着力推进物流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物流产业集聚化发展,重点规划建设桃仙航空产业物流园区等8个现代物流集聚区,培育发展一批专业物流中心,全力推进普洛斯、宝供农产品、国药物流等一批在建、拟建物流项目建设。加快构建和完善以公路、铁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相配套的现代物流体系,构筑高效的市域、辐射区域物流配送圈。同时,加大对外招商力度,积极引进世界100强和国内知名物流企业。

  ——加快物流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沈阳中国物流联合网建设,加快形成全国最大的社会化物流门户网站。建设沈阳物流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工商、银行、税务、保险、航空、铁路、港口等与物流相关的政府信息资源整合,与物流园区、物流企业、服务客户实现有效连接。

  ——加强物流业政策创新。适应物流业发展的新趋势,研究、完善鼓励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引进、培育物流龙头企业,鼓励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支持辽宁联合物流、沈阳运输集团、沈阳储运集团、中储、中外运等一批现代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引导工商企业物流向社会释放,改善物流服务供给。

  (三)培育壮大信息服务业,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和动漫产业基地。

  抓住全球服务外包业务转移的契机,以软件产业和动漫产业为重点,吸引境内外知名企业入驻沈阳,尽快形成体系完整、效益显著的现代信息服务业新格局,建设国家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打造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实现信息服务业跃升式发展。到2010年,信息服务业实现增加值540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到2012年,信息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200亿元,年均增长50%左右。其中,软件产业实现销售收入850亿元,年均增长40%,进入副省级城市前5名。实现软件出口20亿美元,年均增长50%以上。

  ——着力推进应用软件产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重点推进软件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浑南、沈北大型软件园,推进皇姑软件基地等楼宇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群发展。依托浑南动漫产业基地、东陵奥园动漫产业基地,进一步集聚动漫企业,加快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提高产业能级和制作能力,确立国内领先地位,打造动漫之都。加快东软、沈阳北方软件学院、赛斯特、沈阳广林数码影视动画学校等软件和动漫实训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软件外包业,加大面向韩国、日本、朝鲜、欧美、珠三角、长三角和大连的招商力度,引进一批知名软件和动漫企业,扩大承接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动漫创意外包业务规模,把沈阳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服务外包产业的重要城市。

  ——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信息资源、信息市场建设。推进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着力构建具有国际水平的区域信息高速公路。整合公共信息资源,建设一批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信息应用系统。建立公共信息平台、电子认证体系和金融支付网络。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办公自动化水平。加快数字沈阳建设,促进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重点突破信息服务业关键领域。建设公共技术支撑平台,支持信息服务业关键技术研发,推进数字电视、新一代互联网、第三代移动技术应用。发展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网络游戏、车载导航、3G业务、内容制作、信息提供等信息服务,促进产业链增值。

  ——大力发展新兴网络信息产业。鼓励发展网上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吸引时代华纳、TOM、BNI等著名传媒集团进驻我市,大力发展网络出版业,建立网络娱乐服务门户网站,培育生活服务网商,发展网络娱乐产业。鼓励特色网站建设,推进文化、出版、广播影视、教育培训等行业发展数字化产品。

  ——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制定和完善规范信息服务业市场主体行为和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鼓励外资及非国有经济在更广泛领域参与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对带动性强的信息服务业重点项目以及新型信息服务业发展给予支持,营造有利于扩大信息服务消费的社会氛围。

  (四)做强科技服务业,建设中国制造业研发基地。

  以科技服务环境与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整合、有效配置各类科技服务资源,构建功能完备、开放协作、运行高效、与国际接轨的现代科技服务体系,以制造业研发为重点,建设中国制造业研发基地。到2010年,科技服务业实现增加值60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到2012年,科技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科技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位居副省级城市前列。

  ——加快形成核心服务能力。以沈西工业走廊、浑南高新区、沈北新区的产业需求为重点,整合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优势资源,加速公共研发机构建设。促进要素集中、资源集聚,着力培育一批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技术企业,促进主导型、骨干型科技服务机构发展,推进研发力量向产业渗透,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科技服务创新体系。

  ——提升完善科技服务平台。建立有效的科技数据资源及科学基础研究设施共享机制,开展联合创新,促进“沈阳制造”向“沈阳研发”转变。大力支持和引导各区、县(市)、开发区围绕自身产业集群发展专业孵化器。建设一批立足沈阳、面向东北的大型检验、检测中心,支持技术转移中心和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国产数控机床与数控系统培训基地。

  ——整体提高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充分利用沈阳科技服务业现有基础条件和比较优势,以科技服务条件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快发展科技研发、技术贸易、知识产权、科技信息咨询、科技孵化器、科技风险投资与担保、公共技术监测与分析、技术转移与推广、科技交流等服务,全方位完善提升科技服务体系。

  ——加快科技体制创新。扶持国家、省级科研院所做大做强。推进科技服务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将企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独立出来,形成政府、企业、研究机构三方出资和企业化运作的综合研究院。引导制造业企业进入与本制造行业关联度大的服务产业,使之成为本行业设计、专利、营销等关键性服务的供应商。

  (五)做大商务会展服务业,建设中国北方商务会展中心。

  依托沈阳的区位优势和辽宁中部城市群的产业基础优势,放大“制博会”、“世园会”、“冰雪节”等展会的品牌效应,着力构建以总部经济为主导,以会展业、中介服务业和广告业为支撑,其他商务服务为补充的现代商务服务体系。实现商务服务业倍增式发展,成为中国北方商务设施功能齐备、商务服务发达的商务会展中心。到2010年,商务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58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到2012年,实现增加值242亿元,年均增长25%左右。

  ——加快商务会展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打造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型场馆和一批专业场馆,规划发展商务会展集聚区。加快建设新世界会展中心、总部大厦、新华国际、世茂五里河广场等一批具有国际水准、超大体量的高端商务设施。

  ——重点发展总部经济。下大力量吸引更多的国内外知名企业总部和地区总部及专业服务机构、国际组织机构、商会组织、外商代表机构入驻我市。积极发展管理和信息咨询、项目管理、项目资金运作等咨询管理类业务。鼓励发展金融中介、法律、会计、投资咨询、税务代理、保险代理等社会中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经济鉴证、审计、信用评估、资产评估、校准、检测、验货等经济鉴证类业务。规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业务。

  ——吸引国内外会展企业在沈阳设立合资、独资会展公司,允许外地会展公司兼并收购沈阳的展览场馆。开拓多元投资途径,推动市场化发展步伐,提高展前、展中和展后的配套服务水平和运作效率。加快培养适应现代国际会展需求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进一步提升交通和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以优越的会展环境吸引各方参展单位和人员。

  ——打造特色会展品牌。积极承办国际和国内各类展会,重点培育中国国际装备制造业博览会、东北亚高新技术博览会、中欧经济峰会等国际会展品牌。培育提升中国东北文化产业博览会、中国沈阳国际汽车工业博览会、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中国沈阳国际商品交易会、东北亚中小企业博览会和城市建设、信息技术交流会、中国沈阳食品博览会等国家级会展品牌项目。

  (六)巩固提升商贸服务业,建设东北亚区域商贸中心。

  充分发挥交通设施便捷、发展基础雄厚、网点布局完善、高端消费业态集中、购物环境优越的有利条件,加快提升商贸流通业态,拓展城市商圈,促进多样化商业业态发展,进一步增强区域商贸辐射功能,成为东北亚区域商贸中心。到2010年,商贸流通业实现增加值730亿元,年均增长15%;到2012年,商贸流通业增加值达到1030亿元,年均增长15%。

  ——优化商贸功能区布局。加快建设都市商贸中心、区域商贸中心、社区商服中心三级商贸服务体系。加快特色商贸街和专业市场建设。加快发展县域商贸中心、乡镇商服中心,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规范化连锁“农家(资)店”建设。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流通网络体系。

  ——着力提高商贸服务辐射能力。规划建设中街、太原街、南塔等3个商贸集聚区,集聚优势业态,提升服务水平。扶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培育在国内外市场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发展年销售额超过百亿的商贸流通企业集团,形成一批商贸龙头企业。

  ——促进新兴业态发展。大力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吸引国内外一流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和有影响的总经销、总代理商落户我市。

  ——提升改造商品交易市场。加快推进市场转型升级,扶持做大一批专业特色突出、集聚优势明显、辐射能力强的市场群。支持特色街区和专业街区发展。

  ——大力开拓消费服务领域。开拓旅游、餐饮、娱乐、购物等休闲服务业态,鼓励发展网络游戏、网上购物等新型服务业,发展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业务。适应消费层次和结构变化,开拓高端消费市场,满足个性化、特色化商贸消费。

  ——进一步完善商贸服务业发展硬环境。重点是解决人流、车流高度集中地区的交通瓶颈,要着手研究、规划地下交通环岛、停车场与城市交通的联接,要加快城市信息化建设,实现商贸流通业跨越式发展。

  (七)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建设中国北方生态宜居城市。

  保持房地产投资平稳增长和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促进房地产业的良性发展,建设中国北方生态宜居城市。到2010年,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270亿元,年均增长17%以上;到2012年,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417亿元,年均递增18%左右。

  ——优化房地产开发环境。建立完善房地产业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征地拆迁、土地收购储备和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坚持扶持本地房地产企业发展与引进国内外大型房地产企业并重,推进规模开发、连片开发。发展金融信贷、咨询、设计、开发、市场交易和物业管理等各类房地产中介机构。以水源、气源、热源建设和提高供电能力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

  ——优化房地产开发结构。加强房地产土地供应规划和计划的调控,大力开发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普通商品房,适度开发高档住宅和商务用房,逐步形成以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在二环以内降低住宅类房地产项目、增加写字楼类房地产项目,在二环以外加大住宅和商业类房地产项目,分层次推进房地产业发展。

  ——活跃和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定期举办中、低价住宅展销会、存量住房交易会、房产交易超市等房产交易活动。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调控,完善二级市场,培育、规范房屋租赁市场,重点培育守法诚信的房地产交易和物业管理公司,扩大房地产有效需求。加速房地产交易业务和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一体化的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息发布制度和网上监督系统。

  ——提升房地产科技、生态水平。用现代化的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动房地产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强住宅小区的绿色生态、健康宜居、优美环境建设。增强品质意识,提升房地产整体品位和形象。

  (八)积极发展文化旅游业,建设东北地区文化旅游中心。

  依托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关东文化特色、丰富的旅游资源、完善的文化旅游设施等优势,优化相关产业布局,完善产业链条,使我市成为东北地区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中心,文化娱乐中心,东北地区最具吸引力的旅游城市。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8%左右;旅游业实现总收入497亿元,年均增长15%。到2012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10%以上;旅游业总收入达到652亿元,年均递增15%。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建设国际会展中心、艺术中心等一批文化场馆。规划开发金廊都市文化产业带、浑河生态文化产业带、南运河创意文化产业带,改造建设方城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时尚文化街区和北市场民俗文化街区等三处特色文化街区,加快沈北现代传媒、西部包装印刷和东部影视、南部动漫等文化产业基地建设。重点提升干线公路和通景公路的等级,提高旅游住宿设施的开发水平,着重开发度假型酒店、会议型酒店、汽车旅馆、农家旅游等住宿设施。

  ——培育发展优势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做强做大出版发行、广播电影电视、文艺演出、动漫制作、广告等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创意设计、网络传媒等新兴产业,发展数字远程教育、数字娱乐产品等文化增值服务。加快教育培训、医疗保健、体育健身等领域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远程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促进教育培训业扩张式发展;支持市属专科、省属、驻军、民营医疗机构品牌化发展,扩大沈阳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元化的体育健身服务业。

  ——加快发展大旅游业。吸引境内外投资,开发旅游资源,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围绕游、购、娱、吃、住、行六要素,不断完善旅游产业链。整合北方地区旅游资源,推出特色旅游精品线路。加强重点景区建设,继续加强“一宫两陵”和棋盘山等景区建设,积极培育金廊都市观光、银带滨水休闲、北市传统文化娱乐、陨石山、怪坡等一批特色旅游景区。挖掘沈阳装备制造和航空制造科技资源,开发近代工业和现代工业旅游项目。

  四、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

  (一)区、县(市)服务业发展功能定位。

  依据区、县(市)、开发区的区位特点和产业基础,遵循业态发展规律,按照产业定位和发展格局,确定三次产业发展顺序。坚持突出发展优势,打造强势产业的原则,确定各地区服务业发展重点,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错位发展。

  1.服务业发展主导区。

  和平区、沈河区、皇姑区、铁西区和大东区二环以内区域、棋盘山国际风景旅游开发区,是我市服务业发展的主导区,经济发展重点是服务业,服务业发展速度要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到2012年,服务业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90%以上,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70%以上。

  2.生产服务业发展先导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东区二环以外区域、浑南新区、沈北新区,要努力实现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借助各自二产业的拉动作用,围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需求,大力发展生产服务业。到2012年,生产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升到30%以上,生产服务功能显著提升。

  3.服务业发展提升区。

  东陵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是连接城区和郊县的结合部,按照“二、三、一”确定产业发展顺序。借助邻近城区的地理交通优势和发展空间优势,承接城区服务业外延发展,重点发展物流业、专业市场、生态休闲旅游业、科技信息等产业,与城区错位互补发展。到2012年,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左右,现代服务业比重明显提高。

  4.服务业发展拓展区。

  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等4县(市)按照“二、一、三”确定产业发展顺序,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以优化提升区域产业结构为重点,加速推进农村工业化,重点发展为一、二产业服务的生产服务业,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生产销售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村交通运输、邮政、通信业等基础服务业,发展面向县、乡、村的商贸服务业,着力培育发展10个涉农支柱产业市场和30个产地市场。完善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公共服务业。到2012年,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左右。

  (二)市级重点集聚区。

  按照关联产业集中度高、牵动力大、辐射能力强、现实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原则,为发挥规模效应和高效配置资源的优势,根据对各区、县(市)、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发展顺序,重点规划建设“金廊银带”等18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1.金廊银带中心商务区。

  金廊以道义大街—黄河北大街—北陵大街—北京街—青年大街—浑河大街为轴线,北至规划北三环,南至南三环,全长25公里,沿线向东西两侧各扩展1公里(包含和平金融街区域);银带东起长青桥,西至工农桥,全长10公里,沿浑河向两岸地区扩展。金廊银带交汇,形成“十字”架构发展空间,构成沈阳中央商务区,占地面积40平方公里。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重点发展金融、商务会展、现代商贸、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现代服务业。

  2.棋盘山生态文化旅游区。

  东至沈抚市界、西至三环高速公路—农业高新区界、南至浑河、北至农业高新区—沈北新区区界,占地面积20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生态休闲旅游、文化创意、影视拍摄等产业。

  3.沈西制造业物流园区。

  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十四号街、西至浑河十九街、南至沈辽公路、北至开发大路,占地面积3.9平方公里。主要发展装备制造业物流、生产资料物流与商贸物流。

  4.铁西钢材物流和汽车贸易集聚区。

  位于铁西北一路和北二路沿街两侧,东至兴工街、西至重工街,占地面积7.2平方公里。北一路重点发展钢材深加工等产业物流,北二路重点发展汽车贸易。

  5.浑南综合物流园区。

  主要包括三部分。东部物流园:东至50米规划路、西至祝科街、南至南屏东路、北至远航东路。保税物流园:东至祝科街、西至文朔街、南至金帆路、北至一期边界线。西部物流园:东至沈苏快速干道、西至30米规划路、南起40米规划路、北至24米规划路。该园区总规划面积约3平方公里。以保税物流和第三方物流为重点,大力发展生产性物流服务,配以供应、销售型物流服务等。

  6.沈海综合物流园区。

  东至观泉路—大东区界、西至北海街、南至东陵西路、北至望花南街,占地面积约12.8平方公里。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配件物流、生产资料物流、果蔬物流、建材装饰材料物流、日用工业品物流。

  7.桃仙航空产业物流园区。

  位于沈阳航空经济区内,东至机场高速公路、西至区界、南至区界、北至沈抚灌渠,紧邻桃仙国际机场,占地面积1.7平方公里。规划建设航空产业物流、临空物流和保税物流为主的枢纽型物流园区。

  8.沈北综合物流园区。

  位于沈北新区核心区,203国道两侧,毗邻沈阳环城高速和沈哈高速,规划建设面积20.1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农产品物流、工业原材料物流和物流科教研发培训。

  9.苏桃路物流集聚带。

  沿苏桃公路向两侧扩展,东至机场规划线、西至雪莲街—山榆路交叉口、南至苏黑公路、北至沈丹铁路,占地面积12.2平方公里。主要承接辽宁省及东北地区中转物流,为周边城市和企业提供仓储和生产资料配送等服务。

  10.近海物流园区。

  位于辽中县近海经济区,东至产业大道、西至乌伯牛回水堤、南至北三路、北至茨榆坨镇羿家桥村,占地面积1.4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综合保税和港口物流,为近海经济区、沈西工业走廊提供物流服务。

  11.中街商贸文化集聚区。

  东西横贯沈河区和大东区,在中街现有空间基础上,向东延伸至小东路、滂江街,向南连接至五爱市场,西至西顺城街,南至南关路,北至北顺城路,总占地面积约4.7平方公里。借助原有基础设施和产业基础,重点发展现代商贸、商务会展、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现代服务业态。

  12.南塔商贸集聚区。

  以文化东路为轴心,东至江东街、西至南塔街、南至二环路、北至万柳塘路,规划占地总面积约6.4平方公里。借助交通便捷和大型专业市场汇集的优势,积极导入为大型专业市场提供服务的现代贸易、商务办公、文化娱乐等项目,形成以专业市场为核心的新兴都市商贸集聚区。

  13.太原街都市商贸中心。

  东至南京街、西至胜利大街、南至南五马路、北至市府大路,总占地面积2.3平方公里。依托体系完整、业态先进的服务体系,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大力发展时尚精品购物、高端商务、艺术休闲娱乐等现代服务业。

  14.浑南动漫软件产业带。

  以二十一世纪大厦为核心,沿世纪路和新隆街两侧1公里范围内延伸,东至浑河大道、西至沈营路、南至沈阳环城高速路、北至苏抚铁路,占地面积约4.9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动画制作、网络游戏、手机游戏、虚拟仿真、游戏运营以及技术培训等动漫相关业务。

  15.铁西装备制造业研发设计中心。

  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中央大街、西至浑河十五街、南至开发二十一号路、北至沈辽公路,占地面积约2.5平方公里。按照装备制造业研发需求,规划建设研究院、服务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等研发机构。

  16.沈北软件产业园。

  位于沈北新区道义开发区,东至哈大客运专线、西至大学城边界线、南至蒲盛路、北至蒲南路,沈北软件产业园总体规划面积11.7平方公里,一期启动4平方公里。以软件开发、软件设计与维护为重点,优先发展对日、韩软件外包业务,择机开展对欧美软件外包业务,建设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国家服务外包产业基地。

  17.皇姑科技、商务产业园区。

  东至天山路、西至塔湾街、南至铁西交界处、北至昆山路,规划占地面积为1平方公里,同时依托沈阳软件出口基地,形成“一园多点”的软件产业格局。拟规划发展以科技研发、软件外包、创意设计、现代物流、中介服务、金融保险于一体的生产性服务业基地。

  18.东陵奥园动漫产业基地。

  东至107省道、西至干河子边界、南至沈抚高速、北至浑河南岸,规划占地面积约9.3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动漫研发、软件外包、动漫主题休闲、商务会展、文化旅游等业态。

  (三)规划发展区域性服务体系。

  适应城市改造、空间布局、服务人口规模的要求,重点培育兴华商贸区、长江商业区、浑南商业区、黄海商贸区、蒲河岛生态商务区、道义商业区等区域副商贸中心。规划建设大型综合超市、专业店、中型以上餐饮店、经济型旅店,规划区域文化、娱乐等设施。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区域商贸服务体系。

  (四)规划发展社区便民服务网点。

  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以社区疾病预防、康复、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科普、养老为重点完善基本服务体系;以家政、维修、购物、洗理、杂修、储蓄、邮政等为重点完善综合服务体系。按照3.5—4.5万人/个、服务总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辐射范围2平方公里左右的标准建设社区商服中心,力争使居民步行10分钟左右即可实现消费服务。逐步建成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功能完备、机制灵活、结构优化的便民服务网络。

  五、加快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和领军企业培育

  项目是带动服务业整体发展的引擎,也是落实具体工作的抓手。推动我市服务业的纵深发展,必须在项目建设、领军企业培育以及项目开发策划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一)重点推进重大功能性项目建设。

  按照全市服务业发展重点,加快推进八大领域110个在建、拟建重大功能性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重点项目责任制,对重点发展的项目实行跟踪管理和政策扶持,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金融类项目:重点推进香港汇丰银行设立沈阳分行、金信工程、高盛在沈分支机构、摩根士丹在沈分支机构、第一戴维斯在沈分支机构、星展银行沈阳分行、盘古银行沈阳分行、茂盛集团在沈分支机构、德勤在沈分支机构等9个项目。

  ——物流类项目:重点推进普洛斯沈阳普集物流发展、中国物流联合网项目、中铁物流、沈阳市铁西区物流中心、通化钢铁物流项目、迅通(CWT)专业物流园、中床物流发展、招商局物流园、汽车仓储物流、医药物流、天广汽车主题公园、北京天竺空港产业园、深业物流仓储配送基地、怡亚通物流园区、AMB物流中心、宝湾(沈阳)、赖氏龙腾物流中心、东北亚至尊、香港冠荣工业原料物流城、宝供农产品物流中心、辽宁中加物流中心项目、营口物流港、沈阳综合保税区、康平经济开发区综合物流园区建设项目、钢材整理物流中心、中储物流中心改造、宜正物流中心、苏宁电器物流中心等28个项目。

  ——科技信息类项目:重点推进沈阳国际软件园、清华科技园(沈阳)分园二期、东大国际中心、八王寺创意产业项目、开发区机电装备制造服务大厦、现代工业研究院、装备制造业发展服务中心、东陵奥园动漫城、先锋科技园、中兴沈阳软件产业园、沈北软件园、新邮通信产业基地、火炬创新创业园、东北动漫新天地等14个项目。

  ——商务会展类项目:重点推进新世界会展中心、世茂五里河广场、皇朝万鑫大厦、诚大国际数码广场、华润万象城、深航总部、华府天地二期、新华国际金融中心、辽宁(恒隆)城市广场、沈阳茂业城、金廊8号地香港嘉里集团项目、东北世贸广场、宝能商业大厦组合、茂业商厦、沈阳天润广场、中汇广场、保利达国际商业中心、瑞宝五星级酒店、保利达商务广场、欧美亚休闲广场等20个项目。

  ——商贸类项目:重点推进亚太龙之梦中心、沈阳温州城、沃达广场、恒隆中街广场、南华中街广场、海堰里地块、盾安商业广场、国瑞东方商城、东北副食品交易中心、鹏利商业广场C、D区、民生珠宝大厦、星摩尔购物广场、沈阳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广场、沈阳国际纺织服装城一期、沈阳瑞盛国际汽配城、啄木鸟总部和精品市场、华强三好数码城、泛华商业广场、陶瓷大市场等19个项目。

  ——房地产类项目:重点推进碧桂园—凤凰城开发项目、新加坡城、世纪国奥城、上海老街坊•沈阳城北新苑、台湾高新技术创业城生活配套区、恒大绿洲、银亿万万城、东湖名居、李相新镇建设、欧陆风情等10个项目。

  ——文化教育卫生类项目:重点推进韩国乐天、东北文化传媒广场、日神广场、沈阳神羊游乐园、沈阳陨石山森林公园建设项目、沈阳兴隆温泉旅游度假城、沈阳亿丰广场一期、格微北方软件学院、医大一院改造、医大盛京医院沈北院区等10个项目。

  (二)大力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

  开展对领军企业扶持培育的“双百工程”。一是重点扶持100个经营规模和业绩在同行业中排名靠前,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公认的服务业企业,建立工作联系渠道,及时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帮助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二是培育发展100个新兴服务业领军企业,通过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服务业企业,跟踪项目发展,给予政策倾斜,帮助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加快做大做强。

  加大对领军企业扶持培育力度。建立培育支持机制,通过政策倾斜、服务帮助,为领军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创造条件,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辐射能力的本地大公司、大集团。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服务企业、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落户我市,形成一批在国内同行业具有重要影响的领军企业,带动提升沈阳服务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沈阳服务”品牌。

  (三)加大项目开发策划力度。

  加快制定《沈阳市发展服务业产业导向目录》,要按照“规划一批、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原则,策划、开发、筛选、确定建设项目,建立现代服务业的重大项目库。

  加强服务业项目招商工作。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招商引资活动,着重引进一些需求潜力大、科技含量高、辐射面积广、带动能力强、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重大项目,重点是为服务业发展提供载体的基础性服务项目和对产业发展带动性强的功能性服务项目。

  推进重大项目集聚化发展。引导项目向集聚区聚集,实现空间和项目的有机结合,完善集聚区配套产业和基础设施,发挥现代服务业的集群效应,以项目集聚带动全市服务业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政府职能由“重审批”向“重服务”转变,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各类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时,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对特种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发放,实行面向社会公平竞争。纠正行政干预市场的行为,避免对企业交叉检查。

  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要打破行业垄断,全面实行“非禁即入”原则,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和限制进入的服务业领域,各类资本均可进入。

  继续稳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可以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委托企业经营。对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体育、建设等领域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的服务,逐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力量增加供给。

  推进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改变企事业单位内部大而全、小而全的组织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服务业务外包,加快企事业单位服务市场化进程。

  加快行业协会、商会的规范发展。推进政会分开,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协会市场化运作,面向同行业企业,积极吸收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入会,扩大行业协会覆盖面。

  (二)扩大对外开放。

  稳步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大力吸引国际知名的跨国公司总部、服务业企业和品牌,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间在重点领域的项目合作,鼓励外资资本参与我市服务业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提高我市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积极支持服务企业“走出去”。开辟“绿色通道”,鼓励我市优势企业通过参股、兼并、收购、托管等方式对外输出服务,鼓励我市有实力的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贸易合作,开展境外直接投资。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海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同时,要鼓励贸易、咨询、法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人力资源等企业为服务业“走出去”提供服务。

  加大区域开放力度。加强与辽宁中部城市群城市的区域分工及合作,加强与东北地区其他城市的合作,通过产业融合、市场开发和人力培训等多种途径,在服务业各领域开展长期深入地合作,推动地区服务业的功能互补、协调发展。

  (三)实施服务品牌战略。

  大力吸引国内外知名服务企业落户我市,带动提升沈阳服务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政策培育和支持力度,建立培育支持机制,通过政策倾斜、服务帮助,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辐射能力的大公司、大集团,打造“沈阳服务”品牌,为领军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竞争力创造条件。促进服务业的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形成一批具有服务著名品牌、多元投资为主体的大型服务业企业。

  鼓励企业培育知名服务品牌。促进有条件的老字号企业做优做强,培育创新文化、旅游、会展、餐饮等新的服务品牌,推进服务业品牌化建设。鼓励品牌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发展,以服务品牌为媒介,输出服务,扩大市场空间,放大品牌效应。建立完善名企、名牌评选工作制度。每年由服务业主管部门开展评选“沈阳服务业十大品牌”活动,推进服务业品牌化建设。

  (四)完善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

  要用好用足现有政策。认真梳理国家、省和我市已经出台的与服务业有关的政策措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落实本部门职责及推进本行业发展,研究已有政策的落实措施,特别是要抓紧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

  进一步完善服务业扶持政策。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围绕集聚区和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新兴业态发展、吸引人才、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进行政策创新,出台优惠政策。

  放大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制定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及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有的与服务业有关的其他财政扶持资金,应向服务业倾斜,形成政策合力,促进服务业关键领域发展。

  要把政策落到实处。确定各项政策实施主体,明确各项政策操作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并向社会公示,建立政策协调落实机制。

  (五)加强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级服务人才。重点引进具有较强业务拓展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的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特别要吸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紧缺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实行与引进科技人才相同的激励政策,形成优势产业集聚人才、重点项目吸引人才的发展态势。

  加强服务业人才开发工作。引进一批国内外著名培训机构,发展多类型、多层次专业教育。按市场需求,在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增加现代服务业中跨学科复合型紧缺专业的布点,扩大高级专门人才和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依托国内外知名院校,定向培养一批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服务贸易等紧缺人才。加强岗位职业培训,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发展远程教育,构建多元、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拓宽培训渠道。适应人口流动趋势,加快发展面向农民的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立适应服务业特点的人才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服务业人才创业的环境。要为人才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解决就医、住房、子女就学等后顾之忧。设立服务业优秀人才奖,定期评选并给当选者以奖励。建立与推进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制度,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要加强组织领导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体系和行业分口领导体系,明确各区、县(市)、开发区是推进本地区服务业发展的责任主体,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分管副市长是推进本行业发展的责任部门和分管领导,形成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的条块结合的工作组织体系。各区、县(市)、开发区和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强化目标责任,推动本地区、本行业服务业加快发展。

  要加强服务业统计体系建设。加强服务业统计力量,完善统计调查方法,加快建立反映沈阳服务业发展特点和水平的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在地统计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健全服务业统计监测、信息发布和信息共享机制。

  要加强服务业考核体系建设。在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各区域、各行业的特点,逐项分解发展服务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逐项落实到责任部门。要把服务业发展情况作为评价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相关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对服务业发展工作成绩突出的区、县(市)和开发区,市政府要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