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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沈政发[2010]22号
2010年07月2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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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我市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全面深化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伟大实践,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国有企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多种所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经济实现了历史新跨越,铁西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成效显著,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对外开放水平全面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民生问题逐步解决,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全市经济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主要经济指标创历史新高,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振兴政策措施得到了很好地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号),加快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

  (一)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集中整合国有资本资源,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推动国有资本向装备制造、公用事业、现代服务业集聚,突出国有资本在关键领域、重点行业的主导地位和主导作用。推动装备制造业领域国有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兼并整合、并购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优势骨干国有企业兼并重组有关联度的国有企业,支持机床集团等重点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战略重组,支持北方重工集团等骨干企业发挥比较优势,抢占国内市场,拓展国际市场,发展大型成套设备,实现低成本扩张。鼓励优势企业、关联企业、上下游企业实施联合重组,加快东药集团搬迁改造项目建设步伐,同步推进联合重组红梅集团,实现培育我市制药行业百亿集团的目标。支持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与我市国有企业相互联合重组或参与改革重组。探索创新“债转股”股权处置方式。

  (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平等保护各类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拓宽非公有制经济投资领域,制定出台《沈阳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范围,降低准入门槛,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所有行业和领域都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企业上市育成机制,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对成功上市的企业,市、区政府分别给予奖励。积极推进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利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信托计划等融资工具开展融资,积极争取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积极推动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发展,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沈阳产权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产权和股权交易提供服务。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制度,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性再担保体系,建立健全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支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扩展业务,提升担保机构整体融资担保能力和信用等级。支持民营企业以兼并、租赁、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在重大项目投资、贷款贴息、土地使用等方面出台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装备制造企业联合形成产业链的协作配套,并促其向“专精特优”方向发展。

  (三)做优做强支柱产业。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研究制定装备制造、汽车、医药化工、电子信息、农产品深加工及现代建筑产业等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切实贯彻国家关于支持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发挥政策手段协同作用,促进支柱产业做优做强。在装备制造业领域,以国家急需的核电设备、风电设备、超高压输变电设备、大型工程成套设备、高档数控机床、大型成套石化设备等先进装备为主攻方向,发展壮大沈阳机床集团、沈阳鼓风机集团、北方重工集团、特变电工沈变集团、辽宁高科能源集团、三一重装公司、北方交通等一批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铁西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在汽车领域,以华晨金杯、华晨宝马、通用北盛、广汽日野、中顺为骨干,加大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扩大小排量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比重,提高发动机、变速箱动力总成及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汽车电子等核心零部件的自主能力,积极推进华晨宝马铁西新工厂建设,支持华晨金杯、金杯车辆为核心的自主品牌汽车发展。在医药化工领域,以搬迁改造为重点,不断扩大产能规模,全力推进米其林轮胎环保搬迁改造及扩产项目,加快实施东药和化工集团整体搬迁改造,积极推进化工集团300万吨/年CPP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铁西化学工业区招商引资力度,延伸石化产业链,全面提升医药化工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农产品深加工领域,以辉山、伊利、蒙牛乳业、金石豆业、辽宁中稻、蒲兴禽业、辽宁新大地等企业为龙头,坚持循环经济理念,不断壮大龙头企业实力,发展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在电子信息领域,以浑南新区为依托,以东软集团、新松机器人等企业为龙头,面向工业信息化、数字化装备、数字医疗、数字终端四大市场空间,重点发展软件及信息服务、动漫、数字医疗、IC装备、数字终端制造、物联网等七大产业。在现代建筑产业领域,面向国内外市场,以远大集团为龙头,以铁西建筑产业园为核心,以法库陶瓷城、苏家屯建筑住宅等园区、集群为重点,提升产业技术层次,优化产业布局,努力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质量效益型的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现代建材产业。

  (四)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先进装备制造、信息、生物医药、航空、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七大新兴产业。制定发展新兴产业指导意见,明确新兴产业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编制沈阳市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增强产业发展的指导性;编制沈阳市新兴产业指导目录,作为确认新兴产业和企业享受有关政策的依据。完善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设立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和园区建设;组织实施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增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和省沿海经济带园区项目贴息资金。整合企业研发、制造、市场开发等资源,加强同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和科研机构合作,加大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和引进国外研发团队力度,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以沈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为契机,加快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沈阳经济区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充分发挥中心城区产业基础和资源集聚优势,加大金廊、中街、太原街、长江街、北市、南塔等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力度,全面推进18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大力提升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规模和档次,优化产业结构,强化“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集聚和扩散功能,扶持做大一批专业特色突出、集聚优势明显、辐射能力强的市场群,拉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加快沈阳东北地区金融中心建设。以金融商贸开发区和金融街为重点,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提升服务功能,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机构。支持金融商贸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加快推进金融商贸开发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支持金融街建立金融外包基地和打造投融资交易平台。积极争取成为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加快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建设,不断拓展功能,推动东北地区产权交易市场一体化。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东北地区物流中心建设。推进近海国际物流中心、沈北综合物流园区、苏家屯现代物流产业集散区等8个现代物流集聚区以及宝供农产品物流、国药物流、邮政物流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并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点区域物流园区名单。加快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大力开展适应现代生产企业和商业需求的物流服务业务,整合沈阳、辽宁乃至东北三省的保税物流资源,建立东北三省保税物流体系,努力在两年内将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成为综合保税区,支持保税物流中心申报国家综合保税区。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有效释放机床集团、沈鼓集团、北方重工集团等物流业务。培育壮大信息服务业,建设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以软件产业和动漫产业为重点,推进浑南动漫软件产业带、沈北软件产业园和皇姑软件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引进境内外知名企业,承接信息技术、业务流程、动漫创意外包等业务。创建东北地区商务商贸及会展中心。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企业总部、地区总部落户沈阳;完善展会设施,培育展会品牌,壮大展会规模;积极发展企业管理、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高端商务服务业。建设东北地区文化旅游中心。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棋盘山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建设。重点扶持文化创意、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文化会展、体育健身休闲和动漫等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打造具有东北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完善沈阳经济区旅游集散中心服务功能,精心包装推广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冰雪之旅等一批旅游精品。

  (六)扶持重点产业聚集区加快发展。以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东部汽车产业聚集区、浑南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航高基地民用航空产业聚集区、沈北农产品深加工产业聚集区和于洪区、辽中县产业配套区建设为重点,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产业体系较为完整的千亿元产业集群。加快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建设。加快建设机床、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建筑、电气和医药化工五大千亿元产业集群。加快东部汽车产业聚集区建设。以大东区及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为重点,推进华晨“东扩”战略和汽车城整体建设,加强汽车及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打造“汽车千亿元俱乐部”。加快浑南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建设。以浑南新区为主体,在浑南西部产业区集中建设融软件研发、外包服务、系统集成、动漫制作为一体的软件动漫产业聚集区;在浑南东部产业区集中建设融医疗设备、IC装备、数字终端设备、物联网及设备制造、自动控制设备为一体的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加快航高基地民用航空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快南部航高区、北部通航产业园两个民用航空产业园区的建设步伐,培育一批支线飞机、通用飞机总装及零部件制造骨干企业,打造我国重要的民用航空制造业基地。加快沈北农产品深加工等千亿元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快将沈北建设成全国最大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打造以手机为主导的千亿元光电信息产业集群。加快产业配套区建设。于洪区重点推进国际特种机床装备城建设;密切配合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需求,推进为重矿、输变电等装备产业服务的基础配套产业体系及园区建设。辽中县利用近海经济区的地理优势,重点建设铸锻生产基地、装备配套产业基地、机泵阀产业集群和模具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我市符合条件的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和重点省级开发区升级工作。

  二、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七)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工业技术升级。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老工业基地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向国家申报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项目,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加快“两化”融合,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施重点行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在大型骨干企业信息系统外包服务、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移动电子商务等领域,选择建设条件完善、技术方案成熟、产品市场前景好、企业承担能力强的项目,进行试点示范应用。同时要利用中央预算资金扩大对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央企业支持比例的机遇,加快推进驻沈中央企业改造重组步伐。组织和筛选一批企业和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推进装备制造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

  (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我市人才优势,建立健全鼓励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谋划一批技术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积极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在先进装备制造、信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积极参与和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加强与国家的配套联动,精心组织实施我市承担的高档数控机床、IC装备、重型燃气轮机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企业、高校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特高压变电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能力平台建设。发挥高校人力资源优势,鼓励高校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的论证,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鼓励我市具有优势的传统产业加快参与国内、国际产业分工,扩大市场占有率。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并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给予政策支持。

  (九)重点引进高端人才。实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战略,招才引智,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人才保障。支持企业、高校有效吸纳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引进和培育一批重点行业发展急需的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加速提升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百项引进国外智力工程”,通过投资创业技术入股、期权激励等多种形式引进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专家。通过承接项目、联合攻关等方式,促进高级专家与我市各类企业创新团队的融合,共同从事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

  (十)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自主创新成果。大力推广应用自主创新成果,努力将其转化为先进生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信息、航空等高技术领域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在全市组织一批对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有牵动力、影响力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和创新能力建设等高技术产业化发展项目,积极争取列入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获得国家支持。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十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围绕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农业内部产业结构,结合农业经济区建设,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特色农业,不断发展壮大畜牧业,使其成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主导力量。继续巩固和扩大主导产业优势,以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抓手,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打造特色品牌。大力推进观光农业发展,不断拓展农业功能。贯彻落实取消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县及县(场)以下资金配套的政策措施。

  (十二)加强农业、农村基础条件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开展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灌溉示范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实施“3100”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土地流转等四大环节公共服务能力,大力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积极发展农产品流通、农村金融、农业信息等三大服务领域。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市场建设。重点推进52个区域性农技推广站建设,建立健全市级检测中心、县级检测站和基地、市场检测点四级检测机构。加大“新网工程”扶持力度,重点推进农销对接,健全农产品的绿色通道。支持市县乡村四级信息网络建设,提升信息应用水平。加强新城、中心镇和新市镇的建设。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把加快近海新城、浑河新城等13个新城和秀水河子镇中心镇、大民屯新市镇等17个中心镇和新市镇建设作为承接中心城市辐射、面向沈阳经济区的重要载体。依托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加强中心镇和新市镇的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构筑以新城为龙头、中心镇和新市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体系,不断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

  四、加快沈阳经济区建设,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十三)全面启动城际连接带建设。编制和实施《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发展规划》及《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空间布局规划》。加速推进沈铁城际连接带建设,重点规划建设蒲河新城、新城子新城、清水台新市镇。加速推进沈抚城际连接带建设,重点规划建设沈抚新城。加速推进沈本城际连接带建设,重点规划建设航空新城、佟沟新城、姚千户新市镇。加速推进沈辽鞍营城际连接带建设,重点规划建设铁西产业新城、细河新城、近海新城、浑河新城、沙河新城。加速推进沈阜城际连接带建设,重点规划建设永安新城、新民新城、胡台新城、大民屯新市镇、兴隆堡新市镇。加速推进沈阳北部地区的法库新城和康平新城建设。通过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

  (十四)大力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深化沈阳经济区体制、机制改革,加速推进沈阳经济区商贸流通一体化;积极推进沈阳经济区户籍管理一体化;积极推进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工商管理一体化;推进沈阳经济区房地产市场一体化;推进沈阳经济区保险市场一体化、产权市场一体化和资本市场一体化;推进沈阳经济区人才交流、劳务就业、社会保障一体化;建立科技工作联动机制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推进旅游教育、技能培训、人才服务一体化。

  (十五)加强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照土地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建设连接沈抚、沈本、沈辽鞍营、沈铁和沈阜五大城际连接带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推进交通一体化。加大力度推进沈抚铁三市通信一体化,积极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做好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汇报沟通协调工作,争取早日实现沈抚铁三市024电信区号共享。加强八城市在污染减排、生态建设、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科研和环保产业等方面的合作。

  (十六)制定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区域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沈阳经济区的政策支持,开展综合配套改革,研究制定推进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建设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制定推进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建设的相关财政税收、金融政策,制定推进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建设的新城和新市镇机构设置方面的相关政策,制定推进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重点产业园区和集群建设,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推进沈阳经济区商贸流通、环保、房地产、人才、旅游、社会保障等方面一体化的相关政策,做好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建设的融资工作,建立完善的资金运作体系。全面促进沈阳经济区发展建设。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振兴创造条件

  (十七)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开展“十二五”沈阳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铁路方面,推进铁路组网和线路完善工程,加快哈大客运专线、京沈客运专线、沈丹客运专线、新沈阳南站、沈西工业走廊出海铁路等项目建设;地铁方面,完成地铁一、二号线及延长线工程,推进四、九、十号线项目建设;城际铁路方面,规划城市间轨道快速交通系统,推进沈铁、沈彰、沈辽鞍等城际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公路方面,完善高速公路网建设,推进城市间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连接工程,开展沈铁、沈抚、沈本、沈彰、沈阜、沈辽鞍营连接带等项目建设;城市道路方面,启动城市道路快速系统和专用道路建设,实施新南北快速干线建设,改造城市桥梁和市政道路,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机场方面,推进实施桃仙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

  (十八)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重点推进沈抚连接带热电厂、浑南热电厂、于洪热电厂、沈北热电厂和金山2×300MW级“污泥掺烧”等热电项目建设。加快发展风力发电,“十二五”期间,风电装机总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在条件允许的地区,继续推广使用水(地)源热泵供暖系统。充分利用沈北地区独特的地质条件,合理开发地热资源。积极推广使用燃气汽车和电动汽车。加快太阳能热水、采暖及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推广。加快城市电网变电站布点及走廊通道的建设,解决电网供电的薄弱环节;推进智能电网建设试点工作;做好农村电网完善工程建设。

  六、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十九)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能源,重点支持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监管,严把万元GDP能耗、化学需氧量排放及二氧化硫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从源头上消除高耗能、高污染。积极发展静脉产业和再制造业,全面推进国家现代环保产业园、生态工业园建设;全面推进行业、企业、城市、社区低碳经济发展试点。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以能源、原材料、装备制造和农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工业污染点源总量控制,大力推广和普及应用节能技术产品。加强公众健康和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倡导节约型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组织实施一揽子惠民工程,全面推进国家环境建设样板城和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

  (二十)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继续深入开展辽河污染治理,开展辽河治理工程,实现辽河干流水质主要污染物指标稳定达到Ⅳ类标准,支流河水质得到持续改善,城市段全面实现景观化目标。全面推进蒲河流域综合治理,完善蒲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流域集中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消灭劣五类水质。全面实行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行雨污分流、中水回用,垃圾分类回收、清洁焚烧等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二十一)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对重点流域、重点地区的乡镇、村屯环境全面进行综合治理,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新能源,推广城镇集中供热。加强农村地区的工业、农业园区化建设,实行园区环境集中治理。全面进行村镇绿化、沟塘治理、流域生态恢复,清理“三堆”,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实施生态农业,大力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控制面源污染。

  七、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二十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两手抓”。全面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09〕10号),充分释放政策效能,稳定就业局势。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围绕家政、居家养老、助残护残等社区服务,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不断完善创业政策、解决创业资金和提高创业能力;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加强创业意识教育,积极组建和引导建立创业服务机构,为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提供咨询和指导;做好落实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过人才市场的多种业务进行人力资源配置工作,拓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引导大学生面向农村和基层就业;着重做好“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特困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逐步消除就业歧视。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绿色通道,办好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农民工、退伍军人求职窗口,免费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二十三)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合沈阳实际逐步落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加快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医保待遇和服务管理水平,调整完善医保政策体系,全面加强医疗管理服务。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和扩面征缴工作,强化减负稳岗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全面贯彻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抓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切实解决特困群体看病难问题。推进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完善居家、机构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就业、养老助残、文体活动等服务功能。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将被征地农民中的适龄人员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研究制定和完善我市工伤保险政策制度,抓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逐步将相关人员纳入社会统筹。

  (二十四)促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对受教育者的多元评价体系,增加社会教育内容和实践活动。结合城市发展需要,规划全市中小学校布局,加强校舍安全工作,推进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力度,对贫困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中职教育,制定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推进高中标准化建设,改善高中办学条件,使进入普高的适龄学生全部享受优质教育。突出地方高校特色,加强市属高校建设。将在沈高校发展纳入全市发展规划,采取切实措施支持在沈高校发展,提高我市高等教育水平。建立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在沈高校优势,全面服务于沈阳振兴。

  推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构建满足城乡居民需求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成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继续抓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人口出生缺陷率。

  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发挥各级政府在全民健身运动中的导向作用和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四级全民建设服务网络,加强城乡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全面开展有沈阳特色的全民健身运动,实现全民健身规范化、科学化。

  八、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十五)深入开展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突出我市在沈阳经济区中的核心地位和引领作用,全面启动我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科学制订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以新型工业化为主题,本着发挥我市优势、试点先行、先易后难的原则,制订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并分步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在全市开展综合配套改革的专项试验。选择合适区域开展现代装备制造业体制创新试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验、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等专项改革试验。挖掘和培育专项改革试点。按照突出优势、扬长避短的原则,依据各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选准改革突破口,进行专项改革试验,以改革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全市综合配套改革提供成功样板。

  (二十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机床集团、北方重工、沈鼓集团股份制改造工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企业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优势企业上市工作,加快盛京银行、沈鼓集团上市进程,支持机床集团、东药集团通过改革重组实现整体上市,培育北方重工等一批企业上市。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制度建设,优化董事会结构,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实行外派监事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约束控制机制。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深化改革、资产整合、债务重组、盘活存量等多种途径,努力筹措改革成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国有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积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

  (二十七)加快推进其他领域改革。全面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加快构建政府联合征信系统,逐步实现全市信用资源共享,建立完善信用奖惩联动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做好涉农领域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建设,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和仲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全国一流的循环经济和静脉产业示范基地,加快环境样板城建设,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健全和完善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教育文化体制改革。

  (二十八)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突出抓好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和铁西装备制造业示范区、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等重点产业聚集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导外资投向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积极引进世界500强、行业领军企业及配套企业。鼓励并购投资、境外融资、引进国外投资基金,鼓励外资参与竞争性领域国有大中型企业改组改造。积极利用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民生工程项目。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精心组织好东北亚论坛、制博会、东博会等重要展会活动。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完善和落实鼓励境外投资的信贷、补贴等相关政策,积极搭建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平台,强化对重大境外投资项目的协调管理和跟踪服务。积极拓展境外投资的国家和地区。鼓励支持境外投资资源类项目;积极支持东软集团、远大集团、沈阳机床等境外投资骨干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鼓励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及研发中心;鼓励外经企业及出口导向型生产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鼓励企业积极稳妥地赴台投资。

  深入开展对俄合作。抓住中俄两国政府签署《中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规划纲要》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提升与俄罗斯的经贸合作水平和扩大合作领域。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相关城市的沟通与合作,推进双方在资源、经贸、投资、科技领域的合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俄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俄罗斯开展对外经济合作项目,进一步扩大对俄贸易规模,加快发展边境贸易和跨国旅游。

  九、加强组织协调,实现沈阳全面振兴

  (二十九)强化对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发改部门牵头作用,加强对振兴工作的谋划、综合协调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振兴政策措施,积极推进《东北地区振兴规划》的实施。全面贯彻国发〔2009〕33号文件政策内容,做好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加强全市振兴老工业基地政务信息联络员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对俄合作相关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振兴成果总结及宣传工作,使振兴成果惠及全市上下。

  (三十)加强联动,加快沈阳全面振兴步伐。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市)、开发区及重点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的认识,各司其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出台的各项支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政策措施,国家、省明确提出的各专项资金、项目及重点工作,各部门、各区县(市)、开发区及重点企业要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市上下要通力合作,努力完成国家及省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而奋斗。

  附件:《沈阳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部门(地区)任务分解表(略)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