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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沈政发[2006]11号
2006年10月2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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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局确定的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7项),现予公布。
   
  我市历史悠久,是多民族聚居地,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历史发展的见证和汇集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各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我市各族人民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建设和谐沈阳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关于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沈政办发(2006)16号)精神,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

二00六年七月十一日

沈阳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7项)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区、县(市)或单位

  1   谭振山口头文学              新民市
  2   回民小鼓高跷               沈河区
  3   评剧“韩、花、筱”三大流派艺术      沈阳评剧院
  4   京剧唐派艺术               沈阳京剧院
  5   奉天落子                 和平区
  6   沈阳关氏皮影               新城子区
  7   东北大鼓                 市群众艺术馆
  8   新民传统二人转              新民市
  9   面人汤技艺                皇姑区
  10  老龙口白酒传统酿造工艺           大东区
  11  老边饺子                  大东区
  12  马家烧麦制作工艺              沈河区
  13  朝鲜族回甲祝寿礼仪             于洪区
  14  萨满歌                   法库县
  15  蔡氏飞车走壁技艺              沈阳杂技团
  16  锡伯族抓嘎拉哈               新城子区
  17  东北古建筑传统彩画、地仗(油饰)技艺     和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