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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促进东北振兴重要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要求的安排意见
沈政发〔2014〕33号
2014年08月0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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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促进东北振兴重要批示和省委要求的安排意见》和市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安排意见如下:

  一、关于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转型问题

  (一)及早出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落地政策,抓紧启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对涉及国有企业资产转移和投资重组给予一定的资产处置权和投资权;同时,要鼓励基层、企业先行先试,允许企业根据各自特点积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改革模式和途径。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工作。2.在我市权限内开展相关工作。

  请关志鸥同志负责。由市国资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中小企业局、法制办、金融办等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二)对国际贸易及跨国经营企业的外汇使用,由审批制改为一定额度内的备案制,其中贸易项目下的外汇使用,按企业前3年海外营业额的平均值作为额度控制标准采取备案制,给予企业自由使用权;对投资项目下的外汇使用,按企业规模给予一定额度的外汇使用权,在额度内把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释放企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投资、并购的潜力。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工作。2.积极为我市企业争取更大额度的外汇使用权。

  请黄凯同志负责。由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金融办等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三)由中央财政资金给予适当引导支持,设立振兴东北产业投资基金,针对核心骨干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增加企业资本金,从而大幅降低企业资本负债率,提高企业在金融和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工作。2.争取将振兴东北产业基金设在我市。3.积极为我市核心骨干企业争取更多的股权投资。

  请祁呜同志负责。由市金融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国资委、中小企业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部等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四)大力推进产品和技术交易平台建设,研究改革期货交易品种上市办法,取消期货品种上市审批制,采用国际通行的备案制,同时清理取消运用风险管理工具的不必要限制,加快推进期货法制定工作。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2.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更多的政策支持。

  由市金融办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法制办等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五)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展产业金融,允许厂商金融租赁先行先试,支持装备制造业核心企业申办金融租赁公司。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工作。2.积极为我市装备制造业核心企业争取更多的金融租赁支持。

  由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国资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六)制定国有企业员工持有本企业股份的办法,特别是要明确一线工人骨干更应持有本企业股份,真正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凝聚起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发展的强大力量。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工作。2.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更多的政策支持。

  请关志鸥同志负责。由市国资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小企业局、法制办、金融办等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二、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问题

  (七)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一些创新政策在辽宁老工业基地高新区率先推广,重点明确科技人员及团队拥有其科研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热情。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工作。2.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更多的政策支持。

  请姜军同志负责。由浑南区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等部门配合。

  (八)依托东北原材料和材料科学研究的优势,把沈阳打造成中国材料研发的重要基地。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工作。2.积极争取把沈阳打造成中国材料研发的重要基地。

  请姜军同志负责。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财政局等部门和苏家屯区政府配合。

  (九)支持辽宁新型研发实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建设国家战略性产业重大科技创新基地。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工作。2.积极为我市新型研发实体争取承担国家科技专项。

  请姜军同志负责。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相关区、县(市)政府配合。

  (十)在东北地区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试验,破除制约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通产学研用之间的有效沟通,研究制定东北地区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

  我市主要任务: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请姜军同志负责。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委办等部门配合。

  (十一)在国家研究新一轮支持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政策及规划时,把建设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沈大高新技术产业经济带纳入其中。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配合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政策及规划制定工作。2.积极争取对我市更多的政策支持。

  请顾春明同志负责。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十二)率先在东北地区成立中央企业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统筹区域内中央企业资源,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性、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领域集中,加快经营不善国有企业的重组和退出。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工作。2.积极争取将东北地区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设在我市。

  请关志鸥同志负责。由市国资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等部门配合。

  (十三)探索符合国际贸易规则的首台套产品应用保险等办法,支持高端新产品研发、试用。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工作。2.积极为我市核心骨干企业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关志鸥同志配合。由市金融办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外经贸局等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三、关于加强央企和我省经济融合、优化产业布局问题

  (十四)研究制定中央企业与地方协同发展政策,引导中央企业与地方政府共建产业园区。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工作。2.积极为我市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并引导中央企业与地方政府共建产业园区。

  请关志鸥同志负责。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规划国土局、建委、国资委等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四、关于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的问题

  (十五)扩大向发达国家的开放合作,建立中德两国政府间老工业基地交流合作机制,推动中德两国在沈阳共建高端装备制造业园区。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工作。2.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更多的政策支持。

  请顾春明同志负责,关志鸥同志配合。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财政局、规划国土局、外经贸局、卫计委、外办等部门和铁西区、大东区政府配合。

  五、关于解决历史遗留的社会问题

  (十六)通过省有关部门,商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委,积极研究探索用改革的办法及早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防止越拖越难解决,避免出现“新东北的老问题”。

  我市主要任务:1.积极与国家、省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工作。2.积极为我市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及早解决我市厂办大集体问题和养老金缺口问题。

  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请顾春明同志负责,关志鸥同志配合;由市国资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解决养老金缺口问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国资委等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抓好上述各项工作是当前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全市上下必须牢牢把握的发展机遇。我们一定要快速反应,尽快衔接,抓早、抓先、抓实。一项一项、一件一件地转化为具体举措和工作实践,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二)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针对实施意见明确的16个问题,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项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取得实效。

  (三)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于8月15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抓好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抓紧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和重点央企进行工作对接,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各部门要于每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厅。 (四)综合协调工作由顾春明和连茂君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推进、定期调度,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抓好各项工作的督办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