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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的通报
沈政发〔2014〕23号
2014年05月1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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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3年,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战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保持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十二运”的成功举办和我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我市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其中,沈河区政府等27个单位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皇姑区政府等14个单位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苏家屯区政府等3个单位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达标单位”,沈阳故宫博物院等10个单位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标兵单位”,市质监局东陵区(浑南新区)分局等149个单位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张振铎等12名同志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模范”、尹光云等286名同志为“2013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

  希望这些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新的成绩。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降低事故总量,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略)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