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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沈政发[2008]11号
2008年08月14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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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适逢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沈阳全面振兴的重要一年。以深入开展“优化结构年”为契机,切实做好全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三大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8年全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关注和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用改革的办法,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为做好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一)继续改进行政审批。整合政府各部门的审批权限,拓展两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职能,打造全国一流的政务、事务、服务“三务合一”的政府服务平台。在清理审批项目上,能下放给区、县(市)、开发区的审批权尽快下放,能移交给中介组织的职能尽快移交,能转交给行业自律组织自我管理的职能尽快转交。在简化审批程序上,对所有审批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全面梳理,确定科学的审批程序。

  (二)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把建成标准化、规范化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把市民普遍关心、反映强烈、涉及切身利益的权力运行等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将公开政府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等静态信息向动态信息转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务公开新举措,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以上工作由市审批办牵头)

  (三)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组织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定位、岗位设置工作;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用人制度、财政投入体制、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机制改革;同时抓好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成果的巩固和发展。(市人事局、编委办牵头)

  二、深化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对工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如沈机、沈鼓、北方重工等企业,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合资合作、改组改制,进行战略重组,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旗舰企业。鼓励企业走出国门,打造国际品牌。继续抓好重点企业的搬迁改造,加快企业战略性重组,有效整合国有资产。对已经完成重组改制的企业,要落实企业发展规划,实现企业发展目标。

  (二)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离。对全市26户大型国有企业,按分类尽快提出理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意见。对中小型国有企业加大企业改制力度,实施属地化管理。结合调整体制与企业重组,组建水务等大型企业集团,授权资本经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集中,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同时,加快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大问题企业破产力度,全面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以上工作由市国资委牵头)

  (三)创新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适时出台《沈阳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市财政在科技创新资金中统筹安排,支持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创新。培育各类适合非公企业特点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大力推动非公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企业发行债券,设立多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基金。(市中小企业局牵头)

  (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抓紧制定服务业规划,制定并实施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生产型、高端型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培育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市服务业办牵头)

  三、加快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继续做好完善土地延包工作。引导农民实行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同农村富民经济小区建设结合起来,鼓励农民集中连片发展高效农业。同时,完善各区、县(市)土地承包合同仲裁机构,使农村土地承包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推进试点农业经济区建设的管理创新等改革。在5个试点农业经济区,通过合乡并镇,逐步建立起“管理权限统一、管理手段灵活、管理方式开放、管理行为高效”的管委会体制和开发区模式。加大环境建设力度,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提高现代农业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三)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扶持培育一批农业专业合作典型,带动各种生产协会、经纪人协会等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同时,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使其成为带领农民增收致富的新举措,提高农民进入市场化的组织程度。

  (以上工作由市农委牵头)

  (四)推进集体林权改革。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兼顾其他承包经营方式,逐步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利划分明确、利益分配合理、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林业产权制度。(市林业局牵头)

  四、促进经济市场化,加速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一)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沈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沈阳市行政机关公共信息归集管理办法》和《沈阳市企业信用数据规范》,开展重点部门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加快沈阳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实现政府部门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开通《信用沈阳》大型网站。(市发改委牵头)

  (二)启动公用事业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引进市场机制,稳步推进公交、供热、自来水、煤气等公用事业企业以及地铁建设和运营的合资合作,促进投资多元化及运营企业化。组建水务集团,对水务实行一条龙管理。(市国资委、建委、房产局、交通局牵头)

  (三)加快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推进区域资本市场建设,积极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积极引进外资银行,支持盛京银行在全国重点地区设立分行。积极研究和争取设立装备制造业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扶持发行企业债券,以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和工业企业重大项目。完善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功能,扩大交易量,做大做强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积极争取成为国家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城市,推荐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中关村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并在深圳挂牌。(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国资委、科技局牵头)

  五、加快推进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改革,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加强劳动就业保障。贯彻实施优化创业环境、鼓励扶持自主创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进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确保全市城镇实名制就业10万人,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继续扩大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二)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进一步强化城区薄弱学校综合改革,启动第二批84所综合改革校的改革工作。完善管理体制,加大教师交流力度,每所学校教师交流人数达到专任教师的15%,起始年级配套50%以上交流教师。完善大学区教育模式,积极开展学区集体教研和竞赛活动。结合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加快农村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以万人职业学校为阵地,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打造沈阳职业教育高地。(市教育局牵头)

  (三)深化财政、科技、文化、卫生改革。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和区、县(市)财政体制,强化预算管理,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以民生为重点,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体现公共财政职能。继续推动市属科研院所和文化类事业单位改革。努力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出版发行、演出娱乐、传媒、动漫四大支柱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财政局、科技局、文化局、卫生局牵头)

  六、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一体化建设

  (一)探索经济区协调发展新机制。以落实《辽宁中部城市群合作协议》为基础,进一步探索完善经济区合作组织与协调机制,创新合作,共同发展;以沈抚连接带规划、项目为载体,探索推进沈抚同城化建设与发展新机制;以沈本一体化为目标,形成联合招商和共同推进重大公共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

  (二)集中抓好重点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在配合省发改委编制《沈抚连接带总体发展概念规划》的同时,编制好《沈抚连接带产业发展规划》、《沈本一体化发展规划》和《沈本产业大道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好《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区规划》及各专项规划。

  (三)全面推进沈抚连接带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沈抚连接带核心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七通、一平”;围绕构建沈抚公路网,重点实施沈抚大道改扩建等工程,围绕构建沈抚连接带生态水系,重点实施苏抚灌渠整治工程等;结合招商引资,加强重点产业区基础设施建设。

  (以上工作由市经济区协调办牵头)

  七、以点带面,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沈北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沈北新区作为辽宁省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按照省政府批复的《关于沈北新区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经济区体制、监督服务体制、城市化机制、用人分配机制。积极推进科技体制、投融资体制、土地使用和管理制度、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等方面的改革。扎实推动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住房、社区管理等民生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率先在全市形成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等体制机制。

  (二)积极争取设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积极发挥沈阳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建设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革开放试验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先行区、城乡和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核心区、构建和谐社会示范区的目标,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用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走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新路子,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以上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

  八、关于做好今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若干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都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合理选择需要突破的重点,精心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做到已推出的改革不断完善,新启动的改革时机、力度得当,拟推进的改革准备充分。严格落实监督问责制度,将改革实施、风险应对、后期评估、改进完善等各环节的责任分解到位。

  (二)加强联动,协调推进。各部门是推进改革的主体,只有各部门齐心协力、加强联动,才能提高改革的整体效益,防止改革措施实施过程中的相互脱节与掣肘,保证改革措施在推进过程中的协调性。

  (三)加强创新,重点突破。各地区和各相关部门面对改革攻坚的新形势,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加大主动创新的力度。针对制约本地区和本行业发展的突出矛盾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发挥主动改革、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加大对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的探索力度。

  (四)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各地区和各相关部门要把关系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探索和理论问题的超前研究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内容。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制定切实可行、有利于深化改革、促进又好又快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实施方案。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