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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各区、县(市)和开发区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分解表的通知
沈政发[2010]2号
2010年08月0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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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确保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全面完成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努力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等主要经济指标的新突破,市政府决定,继续将主要经济发展指标进行分解,并以此作为考评各区、县(市)和开发区的重要依据。现将2010年各区、县(市)和开发区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0年既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迎来经济全面复苏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科学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2010年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分解落实工作,对于全面完成2010年经济工作任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至关重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完成“五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按照“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要求,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工作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正确认识当前形势,继续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坚定发展信心,保持发展激情,抢抓发展机遇,推动经济社会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