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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沈政发〔2014〕15号
2014年03月1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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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沈阳市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5日

沈阳市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以改革增动力、增活力,不断破除体制机制弊端,释放改革红利,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改革部署,围绕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东北区域金融中心和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等3项重点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一)积极推进大型国有企业战略重组。鼓励机床集团、东药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企业发展的动力、活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盛京银行、沈鼓集团上市,培育北方重工核心业务上市,推进东北制药、惠天热电等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力争年底前全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增1家。

  (二)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改革国有企业领导人选拔任用机制,实行企业负责人年薪与企业效益挂钩制度,建立健全股权激励制度,扩大企业管理层持股试点。推进沈鼓集团、机床集团、北方重工等大型国有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快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逐步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产”、“管资本”转变。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完善监管制度,逐步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和分类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第三方清产核资制度和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追溯制度,健全国有企业监管考评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向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公用事业和重点骨干企业集中。

  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四)不断扩大市场准入。探索制定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和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开展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试点。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放宽注册资本、出资期限、登记住所、年检报告和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等方面,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五)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划体系、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创造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机制,鼓励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上市及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设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创新试验区、民间资本管理创新试验区和中小企业信用建设试验区,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体制。

  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六)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高校院所为依托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围绕提高支柱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围绕释放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能量,加快形成以激励创新和产业化业绩为导向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分配制度。探索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经费分配和评价成果的新机制,建立以创新进度、创新质量和产业发展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评估机制,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提升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探索科技成果商品化和终生受益的商业运作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实施国家第二批专利保险试点,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开放合作体制机制,强化领军人才和研发团队引进培养。加快泗水科技新城和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

  (七)有效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围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大装备成套能力、基础产业配套能力和生产性服务业支撑能力,不断完善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规划体系、政策体系、评估体系和工作机制。探索智能制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沈阳模式,争取成为国家装备工业“两化”融合暨智能制造试点和首批国家“两化”深度融合试点。推进“两化”融合10大类公共服务平台和20户重点企业示范项目建设,争取将铁西区和东陵区(浑南新区)建成国家“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区。

  (八)全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完善信息化推进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建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的体制机制。实施《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加快推进铁西区、东陵区(浑南新区)、沈北新区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建设。推广沈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一区多园”模式,支持高新区和科技园区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九)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巩固深化沈阳市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和铁西区国家生产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健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离。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园区、企业和平台建设。

  四、深化金融财税价格体制改革

  (十)深入推进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围绕建设东北区域金融中心,突出产业金融特点,大力推进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的金融产业。完善优化金融生态的规划体系、政策措施、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沈阳金融街股权投资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东北金融信息中心,组建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支持盛京银行打造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支持诚浩证券等金融总部机构引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战略投资者。促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并购基金设立的便利化,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支持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探索设立大宗商品交易等要素市场,做好设立民营银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以“金廊”为载体,以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核心区以及沈阳金融街、北站北等金融集聚区为支撑,加速金融机构集聚,提升金融集聚区能级,加快沈北金融后援基地建设。

  (十一)深化财税价格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现代财政体制,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水价、电价和燃气价格改革。

  (十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编制《沈阳市关于引进社会资本加强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经营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

  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十三)创新对外开放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沈阳综合保税区管理模式,完善其向自由贸易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组织架构,促进其投资贸易便利化。学习借鉴上海自由贸易区经验,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政策,大力引进民营经济、海外投资和金融机构。创新各类开发区和高新区体制机制,强化软、硬环境建设,打造投资洼地,促进商务贸易便利化。

  (十四)鼓励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制定出台鼓励企业“引进来”的政策办法,支持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在我市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制定出台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办法,支持沈鼓集团并购国内外工程成套设计院或研发机构、北方重工实施海外并购。积极推进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由核准制向核准和备案制转变。建立外贸出口激励机制,依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和辽宁省外贸出口基地,加快推进我市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和检验监管模式,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浑南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争创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十五)完善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体制机制。以沈抚连接带建设为突破口,创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逐步打破行政壁垒,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贯彻执行《沈阳经济区工商登记管理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快培育共同市场,营造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六、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区域改革

  (十六)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编制实施《沈阳市推进城镇化发展实施规划》,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编制《沈阳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4-2017)》,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现代农村流通体系,推进“新网工程”,促进城乡市场有效衔接,加大金融、人才、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建成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要素市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探索开展区域间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试点。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和助学、养老等专项补助标准。建立乡村环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引导非农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建制镇转移的相关政策。

  (十七)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全面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启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探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数量增减与农村人口进城数量挂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研究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交易工作。稳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腾退机制。依托重点区域,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新机制。

  (十八)建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发挥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法库县等改革试验区的示范作用,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制定促进现代都市农业和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步伐。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扶持家庭农场的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积极开发农业特色旅游资源,加快推进与生态环境、民族风情、民俗文化的融合发展。

  七、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十九)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整合相同、相似或交叉的职责,做好与国家和省机构改革的衔接。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规范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

  (二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公共决策群众参与制度。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十一)转变政府职能。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全面向市场放权、向社会组织放权、向下级政府放权。最大限度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不得增加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凡按照上级规定增加的市级审批事项要严格批准程序。清理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改进绩效考核制度,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考评机制和绩效管理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政府性债务、安全生产等指标权重。加强市、区县(市)、乡(镇)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充实人员。要依据本工作要点及其责任分工,结合实际,编制具体的实施方案。

  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协调办公室负责本工作要点实施的统筹管理、检查调度、绩效考核,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一并按本工作要点实施、考核。市、区县(市)两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经费,专项用于支持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专题研究、规划、评估与组织实施等工作。

  附件:沈阳市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沈阳市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条目

工作要点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主管市领导

一、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一)积极推进大型国有企业战略重组

1.鼓励机床集团、东药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企业发展的动力、活力与核心竞争力。

市国资委

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关志鸥

2.推动盛京银行、沈鼓集团上市,培育北方重工核心业务上市,推进东北制药、惠天热电等上市公司定向增发。

市国资委

市金融办、铁西区政府等

关志鸥

3.力争年底前全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新增1家。

市国资委

市金融办等

关志鸥

(二)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4.改革国有企业领导人选拔任用机制,实行企业负责人年薪与企业效益挂钩制度,建立健全股权激励制度,扩大企业管理层持股试点。

市国资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关志鸥

5.推进沈鼓集团、机床集团、北方重工等大型国有企业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形成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市国资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关志鸥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6.加快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市国资委

相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关志鸥

7.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模式,完善监管制度,逐步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和分类监管。

市国资委

相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关志鸥

8.完善国有资产第三方清产核资制度和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追溯制度,健全国有企业监管考评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市国资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等

关志鸥

9.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向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公用事业和重点骨干企业集中。

市国资委

相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关志鸥

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四)不断扩大市场准入

10.探索制定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和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开展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试点。

市中小企业局

市外经贸局等

黄凯

11.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市中小企业局

市国资委、市外经贸局等

黄凯

12.推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放宽注册资本、出资期限、登记住所、年检报告和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等方面,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市工商局

市中小企业局等


(五)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

13.进一步完善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划体系、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创造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市中小企业局

市外经贸局等

黄凯

14.鼓励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上市及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市金融办

市中小企业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等


15.设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基金,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创新试验区、民间资本管理创新试验区和中小企业信用建设试验区,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体制。

市中小企业局

市金融办等

黄凯

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六)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6.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高校院所为依托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围绕提高支柱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市科技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姜军

17.围绕释放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能量,加快形成以激励创新和产业化业绩为导向的用人机制和薪酬分配制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科技局等

顾春明

18.探索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经费分配和评价成果的新机制,建立以创新进度、创新质量和产业发展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评估机制,建立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提升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探索科技成果商品化和终生受益的商业运作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实施国家第二批专利保险试点,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托管试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机制。

市科技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姜军

19.建立健全科技开放合作体制机制,强化领军人才和研发团队引进培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顾春明

20.加快泗水科技新城和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

东陵区(浑南新区)政府

市科技局等


(七)有效促进“两化”深度融合

21.围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重大装备成套能力、基础产业配套能力和生产性服务业支撑能力,不断完善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规划体系、政策体系、评估体系和工作机制。探索智能制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沈阳模式,争取成为国家装备工业“两化”融合暨智能制造试点和首批国家“两化”深度融合试点。推进“两化”融合10大类公共服务平台和20户重点企业示范项目建设,争取将铁西区和东陵区(浑南新区)建成国家“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区。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关志鸥

(八)全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22.实施《沈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加快推进铁西区、东陵区(浑南新区)、沈北新区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张景辉

23.推广沈阳高新技术开发区“一区多园”模式,支持高新区和科技园区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市科技局

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姜军

(九)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24.巩固深化沈阳市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

市服务业委

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25.健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

市服务业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


26.加快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离。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关志鸥

27.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园区、企业和平台建设。

市服务业委

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四、深化金融财税价格体制改革

(十)深入推进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

28.完善优化金融生态的规划体系、政策措施、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市金融办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29.推进沈阳金融街股权投资示范基地建设。

和平区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等


30.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东北金融信息中心。

沈河区政府

市金融办等


31.组建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

市国资委

市金融办等

关志鸥

32.支持盛京银行打造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支持诚浩证券等金融总部机构引入民营资本为主体的战略投资者。

市金融办

市财政局等


33.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市发展改革委

市环保局、市金融办等

张景辉

34.做好设立民营银行的前期准备工作。

市金融办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3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

各市直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张景辉

36.以“金廊”为载体,以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优化金融生态改革试验核心区以及沈阳金融街、北站北等金融集聚区为支撑,加速金融机构集聚,提升金融集聚区能级,加快沈北金融后援基地建设。

市金融办

沈河区、和平区、皇姑区、沈北新区政府等


(十一)深化财税价格体制改革

37.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现代财政体制,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市财政局

相关市直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顾春明

38.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相关市直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顾春明

39.建立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水价、电价和燃气价格改革。

市物价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建委、市房产局、市城管局、市社会经济调查局等


(十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40.编制《沈阳市关于引进社会资本加强公共服务领域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经营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市发展改革委

市中小企业局、市外经贸局、市建委等

张景辉

41.建立规范合理的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

市财政局

市投融资中心、市资金办、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顾春明

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十三)创新对外开放先导区体制机制

42.创新沈阳综合保税区管理模式,完善其向自由贸易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组织架构,促进其投资贸易便利化。

沈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市外经贸局等

黄凯

43.学习借鉴上海自由贸易区经验,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政策,大力引进民营经济、海外投资和金融机构。

沈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市外经贸局等

黄凯

44.创新各类开发区和高新区体制机制,强化软、硬环境建设,打造投资洼地,促进商务贸易便利化。

市外经贸局
市中小企业局

市科技局、相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黄凯

(十四)鼓励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

45.制定出台鼓励企业“引进来”的政策办法,支持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在我市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

市外经贸局
市中小企业局

市国资委等

黄凯

46.制定出台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办法,支持沈鼓集团并购国内外工程成套设计院或研发机构、北方重工实施海外并购。

市外经贸局市中小企业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等

黄凯

47.积极推进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由核准制向核准和备案制转变。

市发展改革委

市外经贸局等

张景辉

48.建立外贸出口激励机制,依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和辽宁省外贸出口基地,加快推进我市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和检验监管模式,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浑南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

市外经贸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黄凯

49.争创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市发展改革委

市服务业委、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张景辉

(十五)完善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体制机制

50.以沈抚连接带建设为突破口,创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逐步打破行政壁垒,加快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

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张景辉

51.贯彻执行《沈阳经济区工商登记管理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快培育共同市场,营造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市工商局

市发展改革委等


六、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区域改革

(十六)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52.编制实施《沈阳市推进城镇化发展实施规划》,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市建委

市规划国土局、相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佟晶石

53.编制《沈阳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2014-2017)》,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市发展改革委

相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张景辉

54.构建现代农村流通体系,推进“新网工程”。

市供销社

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闵学冲

55.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56.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引导非农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建制镇转移的相关政策。

市公安局

相关市直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十七)推进土地集约化经营

57.全面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

市规划国土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佟晶石

58.启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市规划国土局

相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佟晶石

59.探索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市农经委

相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60.研究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交易工作。

市规划国土局

相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佟晶石

61.稳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腾退机制。

市建委

相关市直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佟晶石

62.依托重点区域,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新机制。

市农经委

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十八)建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

63.制定促进现代都市农业和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农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步伐。

市农经委

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64.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扶持家庭农场的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

市农经委

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65.积极开发农业特色旅游资源,加快推进与生态环境、民族风情、民俗文化的配合发展。

市旅游局

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闵学冲

七、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十九)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66.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整合相同、相似或交叉的职责,做好与国家和省机构改革的衔接。

市编委办

市政府研究室等

顾春明

67.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市编委办

市政府研究室等

顾春明

68.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市编委办

市政府研究室等

顾春明

69.进一步规范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

市编委办

市政府研究室、相关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顾春明

(二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70.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市法制办

相关市直部门等

顾春明

7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市政务服务办

相关市直部门等

连茂君

(二十一)转变政府职能

72.大力实施简政放权,全面向市场放权、向社会组织放权、向下级政府放权。最大限度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不得增加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凡按照上级规定增加的市级审批事项要严格批准程序。

市编委办

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务服务办等

顾春明

73.清理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企业负担。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

相关市直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顾春明

74.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

市政务服务办

相关市直部门等

连茂君

75.改进绩效考核制度,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考评机制和绩效管理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政府性债务、安全生产等指标权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相关市直部门等

顾春明

76.加强市、区县(市)、乡(镇)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

市政务服务办

相关市直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连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