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文件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第二批市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的通报
沈政发〔2012〕58号
2012年12月17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打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自年初市政府授予首批16家市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以来,全市“两化”融合工作呈现出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掀起了参观学习和经验交流的新高潮,典型示范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企业参与“两化”融合的积极性显著提升。

  为进一步扩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范围,激发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热情,市政府决定授予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为第二批市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希望各示范企业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再创佳绩。市政府号召全市各企业要向示范单位学习,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通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和服务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加速“两化”深度融合,有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为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注入不竭动力。

  附件:第二批市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名单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7日

 

附件

第二批市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名单

 

  1.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沈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4.沈阳北方交通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5.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6.九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有色(沈阳)泵业有限公司

  8.沈阳和平子午线轮胎制造有限公司

  9.沈阳先锋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

  10.沈阳飞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11.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2.沈阳科奇电器有限公司

  13.辽宁中稻股份有限公司

  14.沈阳埃森诺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15.远大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16.沈阳六和机械有限公司

  17.沈阳金普科技有限公司

  18.沈阳气体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

  19.沈阳华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20.沈阳华利电器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