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文件
关于表彰2009年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通报
沈政发[2010]7号
2010年08月0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打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和各行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授予沈河区政府等23个单位“2009年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市交警支队等24个单位“2009年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各地区、各部门和行业单位要向此次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国务院、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今年全市“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的工作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务求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用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09年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名单(按得分多少排序)

  沈河区政府、沈北新区政府、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大东区政府、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服务业委、市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审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水务集团、市工商局、市行政审批办、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附件2:

2009年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名单(按得分多少排序)

  一、直属重点单位(6个)

  市交警支队、市消防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市招考办、市房产交易中心。

  二、学校(13个)

  和平区南京街第一小学、和平区和平大街第一小学、铁西区应昌小学、皇姑区宁山路小学。

  市第134中学、市第七中学、市培英中学、市实验学校初中部、市杏坛中学。

  市第一中学、市第120中学、市第31中学、市同泽中学。

  三、医院(5个)

  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市第九人民医院、市妇婴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