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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
2025年10月29日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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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25年10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1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吕志成

  2025年10月22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2025年10月22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82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政府规章:

  1.《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

  (2007年7月3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公布)

  2.《沈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2011年10月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公布  根据2017年8月26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沈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决定》修改)

  3.《沈阳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公布)

  4.《沈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

  (2017年11月3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