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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9号
2024年08月16日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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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24年8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吕志成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等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2024年8月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9号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政府规章:

  1.《沈阳市社区工作暂行办法》

  (2002年7月2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公布)

  2.《沈阳市民防管理规定》

  (2003年12月18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公布)

  3.《沈阳市采砂管理办法》

  (2007年7月1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公布)

  4.《沈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2007年11月15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公布)

  5.《沈阳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24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公布)

  6.《沈阳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办法》

  (2013年1月13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公布)

  7.《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2014年12月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