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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中国沈阳国际旅游节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46号
2009年08月24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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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中国沈阳国际旅游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2009中国沈阳国际旅游节工作方案


  为打造沈阳活力之都城市品牌,促进旅游业的快速发展,由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主办、我市和省旅游局承办、沈阳经济区8城市联办的以“生态沈阳、关东风情”为主题的2009中国沈阳国际旅游节(简称旅游节),定于2009年8月28日至10月8日在我市举办。为确保旅游节顺利举办,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迎接国庆60周年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举办旅游节,促进旅游市场发展,进一步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推动沈阳经济区城市间的旅游互动,打造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充分展示“活力之都、魅力沈阳”城市形象,实现社会文化与旅游经济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本次旅游节活动在组委会的直接领导下,由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具体负责策划、组织、协调、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8月28日,在奥体中心体育场举行2009中国沈阳国际旅游节开幕式暨周杰伦演唱会。此项活动由市旅游局、文化局、体育局负责。

  (二)8月28日— 9月13日,花车队伍在市内五区及有关地区进行展示活动。届时,各地区要做好花车和表演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安排好广场文化演出活动,使花车展示与广场文化活动相结合。此项活动由所在地区政府负责。

  花车评选活动采取专家评选和市民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3月10日— 8月下旬,举办“沈阳风情”诗歌、散文征文大赛。此项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市文联、沈阳日报社负责。

  (四)8月21日— 30日,在棋盘山开发区举办2009中国沈阳国际花艺文化节暨中国城市文化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此项活动由棋盘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五)8月30日— 9月3日,在沈阳科学宫举办第二届国际著名旅游景区•沈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会。此项活动由市旅游局、文化局负责。

  (六)旅游节期间,在和平区、大东区举办消夏啤酒节。此项活动由市旅游局及和平区、大东区政府负责。

  (七)旅游节期间,在和平区、大东区、棋盘山开发区举办“关东风味情”美食节。此项活动由市旅游局及和平区、大东区政府及棋盘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八)5月— 9月15日,举办“魅力沈阳”摄影大赛。此项活动由市旅游局负责。

  (九)旅游节期间,在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举办沈阳百店酬宾购物欢乐游活动。此项活动由所在地区政府负责。

  (十)旅游节期间,在有关地区举办金秋原生态采摘节。此项活动由市旅游局及有关地区政府负责。

  (十一)旅游节期间,举办百万市民游沈阳活动。此项活动由市旅游局负责。

  (十二)旅游节期间,举办浑河花船景观游活动。此项活动由市旅游局、水利局、浑河航运经营有限公司负责。

  旅游节期间,各地区要举办丰富多彩、富有特色的节庆活动。

  四、任务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旅游节活动的整体宣传推广;沈阳电视台负责旅游节开幕式现场直播工作。

  (二)市外办负责参加开幕式的国外重要嘉宾的邀请接待工作;市政府接待办负责国内重要嘉宾的邀请接待工作。

  (三)市公安局负责旅游节期间的安全保障、交通管制、消防和防爆等工作。

  (四)市交通局负责交通线路、车辆的合理安排和调配工作。

  (五)市文化局负责旅游节开幕式文艺演出的编导、排练,以及组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展示会等工作。

  (六)市卫生局负责旅游节期间重要活动场所的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和饮食卫生工作。

  (七)市体育局负责开幕式场地的落实等相关工作。

  (八)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各主要活动现场及周边地区市容环境的整治工作。

  (九)市电业局、自来水和煤气总公司等单位,要提前做好各活动现场和重点宾馆酒店基础设施的安检工作,确保旅游节期间水、电、气的正常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