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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迎奥运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8]42号
2008年10月1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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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迎奥运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沈阳市迎奥运环境质量保障方案

  针对我市烟尘和扬尘易引发可吸入颗粒物超标,机动车尾气和加油站排放的有机气体易引发臭氧超标,噪声污染易引发扰民现象,污水排放易引发水污染,危险化学品源和辐射源易产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等实际情况,为确保奥足赛期间(2008年7月26日至8月20日)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环境质量超标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在受极端气象条件和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环境质量超标情况时,能够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危害和对奥足赛的影响。

  二、重点区域

  重点控制区域为沈阳奥体中心五里河体育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和万豪酒店、沈阳宾馆、辽宁大厦、黎明国际酒店、铁西新区体育场、沈阳体育学院、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等周边1.5公里范围内。

  三、组织实施

  奥运环境质量保障方案由市奥运城市运行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扬尘污染控制。

  1.重点控制区域内的施工工地在奥足赛期间停止土方、拆除、拆改、道路挖掘施工;二环内的施工工地停止拆除、拆改和道路挖掘施工;万豪酒店、沈阳宾馆、辽宁大厦、黎明国际酒店、铁西区体育场、沈阳体育学院、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等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停止混凝土工程和金属、石材切割施工;沈阳奥体中心五里河体育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在比赛前2小时至次日早6时停止混凝土工程和金属、石材切割施工;建成区内的各类工地要全部设置围档,工地内的沙土、水泥、裸露地面等全部采取覆盖措施。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2.重点控制区域的混凝土搅拌企业、沥青搅拌企业在奥足赛期间全部停止生产供应。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3.重点控制区域内街路每天要进行2次机械化吸尘式清扫,并在上午和下午各洒水抑尘1次;其他建成区内一级街路要全部实施机械化吸尘式清扫,并每天洒水抑尘1次。此项工作由市城建局负责。

  4.三环内的煤、灰(渣)、沙土等易生尘物料堆全部实施防尘覆盖或密闭存放;重点控制区域内裸露地面全部实施绿色覆盖。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二)煤烟污染控制。

  1.治理冒黑烟。全部取缔建成区内的原煤散烧小炉灶,7月26日前完成全市冒黑烟单位的整治,逾期未完成治理和有冒黑烟隐患的污染设施在奥足赛期间一律不得使用。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2.关停污染企业。在7月26日前完成小水泥、小铸造、土法制砖和土法木材干燥窑等61家工艺、产能落后污染企业的关停。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3.实行临时降荷减排措施。沈海热电厂、炼焦煤气厂、抗生素厂、重型机械厂、沈阳热电厂、沈飞公司等排污大户实行生产调节,在奥足赛期间安排设备检修和降低负荷运行。此项工作由市经委负责协调。

  4.对建成区内道路两侧的露天烧烤进行清理取缔。此项工作由市行政执法局负责。

  (三)机动车污染控制。

  奥足赛期间货车、拖拉机、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通行管理按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禁止无沈阳机动车环保绿色标志的车辆驶入浑南奥体中心及周边区域(南起浑南中路、北至浑南四路,东起天成街、西至天坛街);所有运输残土、沙石、水泥的车辆禁止进入重点控制区域内行驶。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

  (四)噪声污染控制。

  1.加强建筑施工扰民噪声的监管。奥足赛期间,禁止三环内所有建筑工地的夜间(晚22:00至晨6:00)施工作业。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建委配合。

  2.整治涉奥场所周边噪声环境。8月5日以前,完成对全市工业、三产等固定噪声源的整治,确保固定噪声源达标排放。奥足赛期间重点控制区域内噪声超标的固定源停止生产经营。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3.加强商业噪声整治。太原街、中街等17条商业集中街路的所有商家必须在7月底前全部拆除对外播放音响设施,停止进行噪声扰民的商业活动。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4.实施禁鸣措施,开展二环内机动车乱鸣笛专项整治行动。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

  (五)水污染控制。

  1.保证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对7座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督查,对出现问题的污水厂责成整改,保证各污水厂实现满负荷稳定达标运行。完成对污水厂的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实现对污水厂的实时监控。此项工作由市水务集团负责。

  2.加强泵站管理。除防汛需求外,确保环城水系沿线所有的雨污合流制溢流口不排污水,保证浑河和环城水系的水质。此项工作由市水务集团负责。

  3.关停向三环内河流直排污水的企业。奥足赛期间,三环内河流流域内所有污水直排企业停止生产。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六)辐射源控制。

  1.奥足赛期间,禁止放射性同位素(除医用短寿命放射性药品外)转让和运输活动;禁止外市辐射工作单位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放射性同位素移动使用活动。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2.奥足赛期间,暂停办理新建辐射项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预审批。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3.奥足赛期间,暂停我市两家单位辐照装置的使用,暂停使用除安检以外的其他所有移动放射源(非固定式使用放射源的)。移动放射源必须放置在放射源库中储存。此项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

  (七)危险化学品源控制。

  1.对全市64家化工企业实行严格监管,确保奥足赛期间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负责。

  2.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碧兰化工有限公司、沈阳中际精细化工总厂、沈阳市伟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从7月26日至8月16日安排停产检修。此项工作由市经委负责。

  五、紧急措施

  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发生空气污染,由市环保局、市气象局负责预警工作。

  (二)三环内的施工工地停止土方、拆除、拆改和道路挖掘施工。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市建委配合。

  (三)二环内的混凝土搅拌、沥青搅拌企业全部停止生产供应。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四)重点控制区域街路每天要在正常扫保基础上冲洗路面1次。此项工作由市城建局负责。

  (五)沈海热电厂、炼焦煤气厂、抗生素厂、重型机械厂、沈阳热电厂、沈飞公司等单位不能安排停产进行设备检修的,要实行生产调节,生产负荷要降至50%以下。此项工作由市经委负责协调。

  (六)三环内(不含三环路)机动车辆按照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所有运输残土、沙石、水泥的车辆禁止进入三环内行驶;沈阳奥体中心五里河体育场3公里的范围内实施交通管制,禁止除奥运工作用车、出租车、公交车及特种车辆外的机动车通行,70%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动车辆停止使用。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发布紧急通告,各有关部门按职能组织实施。

  (七)在二环内所有加油站每日10时至18时全部停止作业。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八)沈阳奥体中心五里河体育场周围5公里内的12座加油站一律停止使用。此项工作由市商业局负责协调。

  (九)重点控制区域内全部停止油漆喷涂作业。此项工作由相关区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