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十二五”规划体系责任分工表》印发给你们,上述规划初稿完成时间为2010年6月,终稿完成时间为2011年初。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十二日
关于印发沈阳市“十二五”规划体系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
2010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