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1—6月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理财,加强税收管理,全市财政收入保持了高幅增长。同时,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实现了财政收支预算平稳运行。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8.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0.4%,同比增长31.9%。其中:税收收入93.8亿元,同比增长33.5%;非税收入44.3亿元,同比增长28.6%。税与非税之比为67.9:32.1,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比上年提高了0.8个百分点。
一般预算收入138.1亿元中,国税部门完成地方收入18.3亿元,同比增长30.4%;地税部门完成地方收入77.9亿元,同比增长34.1%;财政等部门完成地方收入41.9亿元,同比增长28.8%。
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13个区、县(市),分别是:新民市114.8%、康平县92.9%、沈北新区72.6%、辽中县63%、苏家屯区60.9%、浑南新区60.4%、皇姑区48.3%、法库县47.2%、铁西区46.6%、和平区44.7%、经济技术开发区41.5%、东陵区39.6%、于洪区36.5%。
一般预算收入增幅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3个区,分别是:大东区20.2%、沈河区24.4%、棋盘山开发区28.4%。
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6个区、县,分别是:棋盘山开发区90.3%、沈北新区87.8%、浑南新区78.4%、康平县75.4%、和平区74.7%、经济技术开发区73%。
地方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有10个区、县(市),分别是:新民市48.4%、辽中县48.6%、大东区53.4%、皇姑区58%、于洪区59.2%、东陵区59.3%、苏家屯区60.2%、铁西区62.2%、法库县63.4%、沈河区64.8%。
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50.7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市本级支出完成54.9亿元,同比增长8.7%;开发区支出完成13.1亿元,同比下降19.5%;县区支出完成82.7亿元,同比增长38%。
1—6月份全市财政预算执行体现了以下特点:
一是税收收入增长贡献突出,收入结构进一步改善。受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征管的拉动,上半年全市税收收入增幅比上年同期(27.4%)提高了6.1个百分点;税收收入总额占一般预算收入总额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了0.8个百分点;税收增收额占一般预算收入总增收额的比重为70.5%,比上年同期(59.2%)提高了11.3个百分点,是收入增长的主要拉动力。
二是各区、县(市)及开发区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县域经济发展强劲。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44.1%。其中:市内5区增长35.6%;4郊区增长49%;4县(市)增长78.8%;3个开发区增长48.2%。
三是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的保障。据统计,1—6月份,全市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45.8亿元,用于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全市民生工程投入71.8亿元,用于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全市为百姓办实事项目资金投入7.3亿元,将市政府承诺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财政支出压力较大,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全市年初预算安排时,各项刚性支出压力已经很大。在预算执行中,又新增了奥运安保、信访稳定、成品油涨价补贴、支援抗震救灾等支出,全市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
纵观全年形势,全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的态势,这必将为财政增收奠定坚实基础。因此,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及区、县(市)政府要坚定信心,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工作中的不利因素,科学管理,依法征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一般预算收入增幅不低于上年水平的目标,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提供财力保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各区、县(市)政府及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将完成市政府确定“不低于上年”的收入目标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将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结合全年收支任务,强化目标考核。
2.加强收入征收管理,努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面对今年严峻的财政收支形势,各区、县(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要加强对财税收入的形势分析,通过建立调度制度,全面了解并及时掌握收入进度和征管情况,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应对措施,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其中,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征管,通过采取强化税源分析、监控,加强税务稽查,加大清理欠税力度,进一步挖掘税收潜力,确保各项税收应收尽收,提高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国资收益等各项非税收入的征缴,继续加强非税收入收支调度,对企业国资收益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入要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努力实现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同时,加强收入监督管理,防止虚增收入问题发生。
3.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一是区、县(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并按照省政府要求,在年初预算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部门公用经费5%。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确保工资性支出优先足额安排。除省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事项外,原则上停止办理追加预算。二是按照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和市政府要求,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出国和公车费用支出;严格控制到宾馆酒店开会,不得在宾馆租用办公场所;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和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严格控制公款出国(境)和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三是科学安排支出顺序。对新增支出需求按轻重缓急排序,尽可能通过统筹调剂解决。四是统筹使用政府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归口管理,统筹使用,集中用于保证我市重点项目支出。五是对应提取“两金”的非税收入,严格按照规定的20%比例提取“两金”后安排支出。六是合理把握财政支出与经济发展状况和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的统筹协调关系,对目前各项财政增支需求,组织相关部门结合财力状况认真论证、统筹研究财政支出标准体系。七是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市的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与省重点工作的对接。八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债务风险预警,及时安排偿债资金,积极清理各级财政对外借款,加强财政资金调度能力。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