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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沈阳市地铁装备产业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6]33号
2006年10月2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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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地铁装备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沈阳市地铁装备产业化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沈阳市地铁装备产业化工作方案
(市地铁产业办  二00六年八月十五日)

  依托我市地铁工程,实现地铁装备产业化,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为加快推进我市地铁装备产业化,依据国家有关方面的政策,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一)总体目标。

  以我市地铁工程建设为依托,以地铁机电设备和工程机械成套设备为重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充分发挥沈阳装备制造业的优势,通过自主创新、引进先进技术和合资合作,攻克一批地铁装备产业化关键技术,实施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通过地铁工程的拉动,采取“以市场换技术”的方式,实现“以工程兴产业”的目标,形成完整的地铁机电设备和工程机械成套设备生产制造体系,建立起集地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为一体的工程建设体系。近期实现为我市地铁工程配套,中期服务于周边城市,远期走向国内外市场。使地铁装备产业发展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竞争和政策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在生产要素整合、技术进步等方面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的作用,鼓励支持本地企业参与地铁工程建设。

  ——坚持对外开放和自主创新相结合。以项目为中心,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吸引国内外企业投资。加强自主创新,实现若干重大装备核心、关键技术的突破。

  ——坚持重点发展和全面提升相结合。努力培育发展一批地铁装备重点企业,拓展延伸产业链,带动配套企业发展,实现地铁装备产业化和集群式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重点范围

  (一)工作任务。

  1.发挥政府的协调组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作用,支持本地企业参与到地铁工程建设中来,鼓励企业采取自主开发、联合研制、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系统集成等多种方式实现产业化,发展地铁装备产业。

  2.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集中全市资源,打破部门、行业和地域界限,适时组建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工程公司,通过参与系统设计与工程设计、设备制造与采购、系统安装与调试工作,形成机电设备的总承包能力。

  3.鼓励作为地铁装备技术开发及产业化投资主体的企业,抓住我市地铁工程建设带来的机遇,参与市场竞争,加快自主创新、合资合作,提高产品开发和系统集成能力,提高产品档次和技术水平,增强企业自身竞争力。在满足我市地铁工程建设需要的同时,兼顾未来国内外地铁工程装备的技术发展趋势,做好产品技术储备。

  4.全力推进有工程业绩的企业进入沈阳地铁工程建设,在供电系统、自动扶梯系统、电梯系统、通风系统等具有生产资质和较强技术基础的领域,务必在单项设备或系统设备招投标中取得实质性成效,在系统集成或总包上取得工程业绩的突破.

  5.大力推动在设备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通信系统等领域具有一定技术基础,在相关领域具有工程业绩,但缺乏地铁工程业绩的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合资合作,在单项设备招标中实现突破,尽快取得工程应用业绩。

  6.对我市暂时不具备技术基础的一些领域,定向开展国内外多种形式的招商推介和洽谈活动,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地铁工程建设,促进项目落户沈阳。

  (三)重点范围。

  地铁装备产业化的重点范围是:供电、通信、通风与空调、给排水、设备监控、自动扶梯、电梯、自动售检票、防灾报警等系统设备及工程机械成套设备。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地铁装备产业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市发改委、地铁指挥部、经委、建委、财政局、科技局、中小企业局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沈阳市地铁装备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全市地铁装备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地铁产业办)设在市发改委。

  (二)市地铁产业办负责制定全市地铁装备产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产业化的具体推进和重点项目的开发、招商工作;地铁装备产业化信息通报调度工作;协调解决产业化推进工作中的问题;承担地铁装备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有关区、县(市)可根据实际,确定有关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地铁装备产业化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

  四、政策措施

  (一)编制地铁工程装备产业化规划。发挥我市装备制造业基础优势,进一步明晰地铁工程装备产业化发展目标,确定重点发展领域,制定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引导、支持企业通过地铁工程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实现地铁装备产业化。

  (二)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功能。根据国内外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设备分类成套招标惯例,支持本地企业进行单独投标。在同等条件下,充分考虑优先使用本地企业产品。对于本地企业尚无设计与制造技术的关键部件,标书中应有鼓励采用技贸结合或转让技术的内容,鼓励供应商与本地企业联合投标。

  (三)加强地铁装备招标的管理。沈阳地铁工程在发售国家明确的有关设备招标文件之前,须经市地铁产业办初审后,报请国家发改委审核招标文件;完成评标后,将书面评标报告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其他机电设备招标文件要报送市地铁产业办备案。市地铁产业办参与机电设备招标工作和招标前期技术交流工作。

  (四)设立地铁装备技术开发及产业化专项。以承担地铁装备关键系统和核心技术产业化任务的企业为主要的实施单位。鼓励通过自主创新、合资合作、系统集成等多种方式加快产业化。重点选择支持一批重大技术开发、产业化专项。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三项费用资金将向地铁工程装备重大技术开发、产业化项目倾斜。

  (五)建立快捷的信息联络通道。通过建立通报制度、调度制度、协调会制度以及简报和网站方式,随时通报地铁工程装备产业化进展情况,招投标情况,设备需求和技术指标,产业资讯和政策、技术交流动态等,确保信息流畅、反馈及时,做好产业化宣传工作。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鼓励优惠政策,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在财政、税收、土地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通过自主开发、联合研制、消化吸收、引进技术、系统集成等多种方式开展地铁装备产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