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办公厅文件
关于印发2009中国(沈阳)食品博览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8]65号
2009年01月19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打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中国(沈阳)食品博览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2009中国(沈阳)食品博览会实施方案

  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沈阳市政府联合主办的2009中国(沈阳)食品博览会(简称沈阳食博会)定于2009年5月15日至19日在辽宁工业展览馆举行。为把首届沈阳食博会办成高起点、有创新、有特色,具有一定文化内涵的专业展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展会宗旨

  本届食博会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食博会让生活‘食’全‘食’美”为主题。按照“立足沈阳,面向全国,立足文化,做强经济,立足特色,错位办展,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的总体思路,遵循食品博览与文化展现、突出特色与荟萃精品、承载传统与创新发展、科普宣传与引领消费、专业化与群众性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把首届沈阳食博会办成汇集国内外精品、展示沈阳食品行业形象、提升市民消费品位、彰显食品文化底蕴的全国性专业品牌展会,为促进食品生产流通,加快北方会展中心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沈阳食博会由市商业局、服务业发展办公室、食品工业协会承办,市经委、农经委、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小企业局、各区、县(市)政府协办,省商业厅、食品工业办公室、食品协会、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沈北新区管委会为支持单位。

  为加强展会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会长为主任,市政府分管领导、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为副主任,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沈阳食博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展会筹备及展会期间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展会各项具体工作。

  三、展区设置

  本届沈阳食博会共设辽宁工业展览馆1个主展场,规划展览面积1.2万平方米。另设北方茶城、糖酒总公司、大东副食超市、大东副食商场、兴隆大家庭、沈北新区等6个分展场,规划展览面积2.8万平方米。

  (一)展出范围。

  各类食品、酒水饮料、乳制品、糖茶制品、烟草制品、调味品及食品包装、小型食品加工机械等。

  (二)主展场设置。

  主展场共设8个展区,589个标准展位。

  1.中央大厅特装展区(设34个标准展位)。中央大厅进行馆头特装,彰显中华五千年悠久食文化历史传承和现代食品工业发展成就,大厅后排两侧选择知名企业做特装展示。

  2.沈阳食品展区(设190个标准展位)。面向我市名优新特食品企业,展示快速发展的沈阳食品工业新形象、新成果。

  3.关东特产展区(设98个标准展位)。以展示东北原生态食品、绿色食品为特色,邀请黑、吉、辽、内蒙4省区具有特色的知名食品厂商、品牌产品参展。

  4.全国名优新特食品展区(设99个标准展位)。以汇聚行业精品,展示各地特色食品为重点,邀请和吸引全国各地品牌食品、特色食品和中华老字号食品企业参展。

  5.名优新特食品特装展区(设80个标准展位)。汇集各地名优新特食品进行展位特装。

  6.国际食品展区(设38个标准展位)。邀请20家国际食品企业参展,展示日韩食品、西式食品、南美烤制品、穆斯林食品等。

  7.保健与科技食品展区(设5个标准展位)。突出消费群体特色,安排生产儿童、老年功能食品企业,以及具有科研成果科研单位参展。

  8.名酒长廊展区(设26个标准展位)。组织国内白酒、红酒、啤酒名酒厂商参展。

  9.创业型食品机械展区(设19个标准展位)。面向生产投资少、见效快、适合劳动创业的小型食品加工机械的厂商参展,意在为我市创业者搭建创业平台。

  (三)分展场设置。

  在6个分展场举办主题系列文化展示活动。

  1.茶文化分展场。由北方茶城承办,在北方茶城开展茶文化展示活动。

  2.酒文化分展场。由市糖酒总公司和市酒类行业协会共同承办,在市糖酒营业大厅开展酒文化展示活动。

  3.面食文化分展场。由大东副食商场承办,在大东副食超市开展面食文化展示活动。

  4.粽子文化分展场。由大东副食商场承办,在大东副食超市开展粽子文化展示活动。

  5.美食文化分展场。由兴隆大家庭商场承办,在兴隆大家庭美食广场开展美食文化展示活动。

  6.食文化游览展示。由沈北新区承办,将沈北中国食品加工基地、雪花啤酒园区等现代食品工业资源与中华饮食文化博物馆、老龙口酒文化博物馆、老北市影视城等文化资源进行有机整合,面向专业观众和普通市民,开展食博会1日游活动。

  上述6项活动作为本届食博会组成部分,在组委会统一指导下,实行项目单位负责制,进行统一组织和宣传报道。

  四、主要活动

  为深化展会主题,丰富展会内涵,本届食博会共安排各类会议、推介、洽谈、评选等5项活动。

  (一)2008年12月17日,组委会举行沈阳食博会新闻发布会。由组委会办公室承办。

  (二)2009年5月15日9:00,在辽宁工业展览馆多功能厅,市商业局、科技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协会举行食品新产品、新技术、新成果发布会。组委会办公室承办。

  (三)2009年5月17日9:00,在辽宁工业展览馆多功能厅,省食品工业办公室和市商业局、食品工业协会举行沈阳经济区食品产业园区推介对接会。组委会办公室承办。

  (四)2009年5月16日至18日,举办食品文化论坛。聘请营养学专家、参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代表(结合本企业产品)进行“食品与健康”讲座;邀请食品生产加工行业成功企业家代表,结合本企业创业过程进行“创业从食品行业起步”主题讲演。由市商业局主办,劳动局、卫生局、质监局、食品协会协办。

  (五)展会结束后,举行评选活动。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在参会的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中评选食博会优秀组织奖10个,突出贡献奖10个,最佳布展奖10个,最佳宣传奖10个,同时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

  五、展务工作

  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沈阳食博会展务工作。包括落实国内外招展、专业宣传、采购商和专业观众邀请、专业性活动组织协调、展会现场管理与配套服务及展会现场经贸成果统计等工作。

  (一)招展工作。采取政府组织与专业公司招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政府统一印发邀请函,组委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通过组团定向走访、媒体宣传、展会推介、发函邀请等多种方式进行招展(邀请)工作。具体招展任务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二)采购商及专业观众的邀请工作。通过市工商管理部门组织食品市场经销商参观展会;通过商业主管部门组织商业零售企业、超市等参会;通过东北地区各省、市商业主管部门组织当地主要食品商家和市场业户参会;通过新闻和广告宣传吸引市民参观展会。力争邀请专业观众5000人以上,主展馆普通观众到会参观30万人次以上。

  (三)布展及展会现场管理工作。本届食博会的布展工作要充分体现国家级展会的档次和水平,加强与参展企业界的沟通和衔接,指导企业按照展会设计的风格进行特装。要建立完善的现场指挥体系和服务体系,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布展及展会安全顺利进行。

  六、工作分工

  (一)市商业局负责展会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市服务业办负责协助市商业局做好展会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

  (三)市食品协会负责协助市商业局做好展会的组织实施,重点做好与主办单位之一——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沟通和联络工作。

  (四)市委宣传部协调中央、省、市各新闻媒体,加强对沈阳食博会的宣传。

  (五)市台办负责协助组委会做好台湾地区食品企业的招商组展工作,力争邀请20家台企参展。

  (六)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展会涉及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相关事项的协调及市级领导出席开幕式的落实等项工作。

  (七)市卫生局负责展会现场餐饮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饮水、供餐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卫生安全措施的落实。

  (八)市公安局负责展会期间的展场治安、消防安全,以及展馆周边道路的交通疏导等项工作。

  (九)市财政局负责展会补贴经费的运筹和预算、支出审核工作。

  (十)市城建局、行政执法局负责展会户外广告宣传的支持及展会期间展馆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十一)市工商局负责展会登记和展会现场监管工作,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展会。

  (十二)市食药监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展会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三)市旅游局负责展会来宾和参展企业代表来沈的旅游服务工作。

  (十四)市经委、农经委、外经贸局、科技局、中小企业局负责协助做好我市食品企业的组团参展工作。

  (十五)各地区负责本辖区食品企业(重点为规模以上企业、名牌产品、中华老字号产品、著名商标产品)组团参展,做好布展和展会期间对本地区、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