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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公安局沈阳市整治交通堵点、乱点保障道路整修期间交通畅通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0]58号
2010年07月13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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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沈阳市整治交通堵点、乱点保障道路整修期间交通畅通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沈阳市整治交通堵点、乱点保障道路整修期间交通畅通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绿化暨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和“迎全运文明沈阳行动”的统一部署,为强力推进交通秩序整治战役各项工作,市交通管理指挥部决定从4月底开始,在全市开展交通堵点、乱点整治及道路整修期间交通疏导调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根本出发点,举全市之力,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通过采取科学规划组织、实施综合整治、完善设施建设、强化疏导调流等超常措施,解决全市堵点、乱点地区交通顽症,解决市民关注的交通热点问题,全力保障道路整修期间交通基本畅通,有效带动我市整体交通管理水平的提升,为夺取交通秩序整治战役的全面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此项工作由副市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任总指挥,市文明办、市政府办公厅、建委、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规划国土局、行政执法局、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日常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做好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全市89处交通堵点和21处交通乱点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堵点发生周期性阻塞现象明显减少,交通乱点通行状况明显改善。

  (二)各交通堵点、乱点交通标志、隔离护栏设置规范,交通标线施划到位,信号灯和“电子警察”基本实现全覆盖,交通参与者有路可走、有线可循、有灯可看、有位可停。

  (三)通过深化基础调研论证、合理编排施工日期、制定周密调流方案、调配必要疏导力量,及时发布道路整修施工信息,保证道路整修施工期间,不发生大面积、长时间的严重交通拥堵。

  (四)通过公安民警、交通志愿者联手上岗,营造全社会治理交通堵点、乱点秩序的浓厚氛围,并以此倡导全体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

  四、工作进度

  (一)交通堵点、乱点整治。

  1.4月20日—6月30日。对全市堵点、乱点进行集中整治,不需要增加交通设施和进行工程改造地段的拥堵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2.4月20日—10月31日。对需要增加交通设施和工程改造的堵点、乱点,相继完善交通设施和工程配套建设,使拥堵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3.11月1日—10日。对整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总结评比。

  (二)道路施工期间交通疏导调流。

  针对市级53条、420万平方米主次干道的大修,以及区级负责的193条、177万平方米街路的大修,要通过交通疏导、调流等措施,保证全市主次干道、街路各施工时段的基本畅通。

  五、工作措施

  (一)加大堵点、乱点整治力度。市公安局要动员全警力量,对易引发交通拥堵和混乱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见违必纠,从严处罚。在处罚的同时,组织违法行为人收看交通教育光盘,参与交通协勤。加强沿街学校门前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秩序维护,保障师生出行安全。公安与交通部门要坚持公交优先原则,加强公交车专用道管理,通过联合整治,使出租车、公交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市直有关部门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分析交通堵点、乱点的形成原因,进行综合整治。

  (二)加大道路改造期间交通疏导调流力度。市建委、城管、公安等部门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科学确定每处施工工程方案和交通疏导调流工作预案,并通过强化施工街路管控力度,及时公布施工及调流信息,提示车辆提前绕行,最大限度地减少道路改造工程对交通通行的影响。

  (三)加大全民参与力度。市文明办、各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迎全运文明沈阳”活动,广泛组织交通志愿者,每天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在全市灯岗特别是89处堵点、21处乱点和部分施工路段开展义务协勤,协助公安民警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并努力营造人人争当交通志愿者、自觉践行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市公安局要积极利用122报警电话、网络、信件等载体,广泛听取市民对缓堵保畅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破解交通堵点、乱点难题。

  (四)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要组织媒体对整治堵点、乱点,保障道路畅通工作进行深入报道。市文明办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优秀交通志愿者”评比活动,在广大交通志愿者中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影响和带动更多单位和市民自觉参与志愿者活动。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以交通堵点、乱点周边街路的社区、单位、学校为重点,进行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观念。市公安局要继续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力度,通过邮寄“蓝信封”等方式,号召全社会共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交通堵点、乱点实际,加大整治工作人力、物力投入力度,从完善交通堵点、乱点的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等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入手,为整治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六)加大工作考评力度。要借鉴开展“知荣明耻,文明出行”活动的成功经验,全面推行社会综合指数考评。通过采取专业部门与社会化考评相结合,实地检查与电视监控考评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将堵点、乱点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缓堵保畅、交通志愿者义务协勤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等工作作为考核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定期排名公示,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局面。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交通堵点、乱点整治,强化道路施工期间交通疏导调流工作,是我市强力推进交通秩序整治战役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实施。

  (二)狠抓责任落实。按照“部门指导、区域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督查、协调的工作职能;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全面落实工作负责制,制定专项方案,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市交通管理指挥部将制定工作考评办法,对此项工作进行公开考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密切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工作对接,对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和道路施工改造工程统筹安排,使管理设施与道路整修同步设计、同步投资、同步招标、同步施工、同步使用,实现科学施工,坚决防止“丢项”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