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33号)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33号)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