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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兴烈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0]24号
2010年04月20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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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副市级调研员刘兴烈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兴烈副市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卫生、人口计生和市红十字会方面工作。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