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政府参事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民主监督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政府参事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1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向市政府参事通报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新时期加强参事工作的重要意义
参事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体现。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决策更需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参事学识渊博,阅历丰富,业绩显著,身份超脱,是政府智力支持系统的重要力量。建立向参事通报工作制度,对于加强政府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密切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改革开放和构建和谐沈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通报人和通报对象
市政府向参事通报工作的通报人为市长、副市长,通报对象为市政府参事。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参事工作,为其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三、通报内容
(一)市政府领导向参事通报工作,由市政府参事室就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通报内容建议,报请市政府领导确定。
(二)市政府参事调查了解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工作情况,由市政府参事室就参事关注的工作事项与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目标的进展情况,本地区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参事履行职责开展调查研究需要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等。
四、通报方式
通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和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一)市政府领导通报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由市政府参事室会同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安排,并将通报内容、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提前1周通知参事。市政府全体会议、经济工作会议及其他需要参事列席的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通知参事室安排参事或参事代表参加。
(二)市政府参事调查了解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工作情况的内容、时间、地点、方式等,由市政府参事室与有关单位根据具体需要协商确定。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实事求是,注重质量,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联系协调。对市政府参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办理,并向市政府参事室反馈办理情况。
(二)市政府参事室要主动与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沟通,根据参事履职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通报计划,精心组织参事活动,认真分析通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反映,确保向参事通报工作制度的落实和完善。
二○○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