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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沈阳市2009年为城乡群众办好20件实事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9]9号
2010年08月0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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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政府决定2009年为全市群众办好20件实事,现将《沈阳市2009年为城乡群众办好20件实事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为切实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办实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季度明确工作进度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及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自承担的办实事任务。

  (二)市和区、县(市)财政部门要将办实事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市采购部门要及时跟进,提早介入,按照办实事进度要求,及时完成相关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市审计部门要对办实事资金投入的实际效果进行阶段性审计。

  (三)市和区、县(市)宣传部门要协调市各主要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工作,为办实事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如期完成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承担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向市政府领导通报进展情况。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