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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沈阳市人民政府对外关系研究室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7]8号
2007年03月2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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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巩固和发展我市对外友好关系成果,进一步扩大对外联络渠道,研究制定对外政策,发展外向型经济,市政府决定,成立沈阳市人民政府对外关系研究室,从2007年2月1日起对外正式办公。该研究室是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的我市对外交流服务与对外政策研究机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对外方针政策,研究探索我市与各国及港、澳、台地区之间的友好往来关系,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对外科技、经济、文化交流,贸易洽谈和开展学术研究,为加速东北振兴、繁荣我市经济服务。

  沈阳市人民政府对外关系研究室的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和平区五经街21号,联系电话:024-22820251。

二○○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