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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深入开展“档案进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07]6号
2007年03月13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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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档案局制定的《深入开展“档案进家庭”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二月二日

深入开展“档案进家庭”活动实施方案

(市档案局二○○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沈委发〔2007〕2号)精神,推动和谐沈阳建设,发挥家庭档案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记录家庭历史、传承社会文明为主题,以普及家庭档案知识为重点,以弘扬家庭美德建设为目的,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档案进家庭”活动,使全市更多的家庭了解家庭档案,认识家庭档案,建立家庭档案,促进和谐家庭、和谐沈阳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全市有20万户家庭建立家庭档案,各社区要有10%的家庭建立起家庭档案,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有50%以上职工建立起家庭档案。我市成为全国家庭档案的理论研究基地和管理示范基地,家庭档案在构建和谐家庭、和谐沈阳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家庭档案管理理论研究。

  1.编辑出版家庭档案管理知识丛书1套8册。其中包括:《家庭档案管理导引》、《宝宝康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学生时代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恋爱婚姻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成果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当家理财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医疗保健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家庭历史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2.编辑出版家庭档案论文集。

  (二)总结推广家庭档案管理经验。

  1.树立十个单位、百个社区、千户家庭档案管理示范典型;

  2.编辑10户家庭档案管理示范专题电视片;

  3.编辑《领导谈家庭档案文集》;

  4.组织千场家庭档案管理专题报告会;

  5.组织群众到千户家庭参观家庭档案管理。

  (三)促进家庭档案管理的普及与宣传。

  1.在市档案馆举办常设的全市性大型家庭档案展览;

  2.在社区举办千场家庭档案展览;

  3.与国内部分城市联合举办沈阳市家庭档案巡回展览;

  4.结合“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举办儿童档案展览、军人档案展览;

  5.在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等单位举办万场家庭档案管理专题讲座;

  6.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上举办家庭档案讲座。

  (四)开发家庭档案系列用品。

  1.研制家庭档案管理软件;

  2.研制各具特色的家庭档案装具。

  (五)大力开发家庭档案资源。

  1.编辑出版《老结婚证书》、《老毕业证书》、《老书信》、《老契约》、《老照片》;

  2.汇编家庭档案利用实例。

  (六)不断扩大我市家庭建档工作在国内、国际的广泛影响。

  1.2007年举办中国·沈阳家庭档案与和谐社会建设高层论坛;

  2.2008年在我市举办家庭档案国际研讨会;

  3.举办全市家庭档案知识电视大赛;

  4.在《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等全国档案系统报刊发表我市家庭档案专版、专题报道;

  5.在国家主要新闻媒体上报道我市家庭建档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广泛深入开展“档案进家庭”活动作为贯彻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建设和谐沈阳的重要手段,纳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创造条件,要制定具体的“档案进家庭”活动计划和工作目标,将“档案进家庭”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建立家庭档案。

  (二)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各地区要对“档案进家庭”活动给予必要的投入,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自建公助的办法,对“档案进家庭”活动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市委老干部局、市总工会、民政局、教育局、妇联、文明办等各有关部门要将“档案进家庭”任务纳入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和考评体系;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对开展“档案进家庭”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大力加强对全市“档案进家庭”活动的组织指导,扎实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建立家庭档案过程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广泛报道我市家庭档案典型事例,集中宣传家庭建档工作成果,用百姓手中的一件件档案展示我市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百姓日益富足的生活,让家庭档案见证历史,见证变迁,使“档案进家庭”活动更加深入人心,为创建和谐沈阳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