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2010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工作方案
为促进农业交流与对外开放,经农业部同意,我市定于2010年9月16日至18日在辽宁工业展览馆举办2010中国沈阳国际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农博会),同时,由农业部农业贸易促进中心主办、省农委和沈阳市政府承办的2010中国国际种业博览会与农博会一并举办。为确保农博会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绿色、和谐、交流、发展”为主题,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搭建现代农业展示交流平台,充分展示国内外及辽沈地区农业最新成果,促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交流、洽谈与合作,达到宣传辽沈农业、扩大对外开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民增收的目的。
二、参展企业条件
参展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国内外种子科研机构和经销机构,国家或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获得绿色、有机农产品证书的企业,农业现代化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出口经营权的大中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国内外拥有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或知名品牌的涉农企业,从事农业科技研发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农业高科技企业。
三、参展产品范围
品种类:粮、棉、油、蔬菜、瓜果、花卉、林木等。
技术类:与种子生产相关的各种技术。
农药类:种衣剂及与种子生产相关的农药。
肥料类:与种子生产相关的肥料。
农机类:种子精选、种子包装、种子检验等农业机械。
资料类:与种子生产相关的图书、资料、光盘等。
产品类:各类优质农副产品及名优新特深加工产品。
四、主体活动
(一)招待晚宴。9月15日18:30时在沈阳皇朝万鑫酒店万鑫殿举行。
(二)开幕式。2010年9月16日10:00时在辽宁工业展览馆正门前举行。
(三)中国国际种业高峰论坛。2010年9月16日11:00至17日11:30时在沈阳皇朝万豪酒店皇朝殿举行。
(四)参观展示基地。2010年9月16日14:00时组织领导、嘉宾及重要采购商和参展商参观辽宁国际农作物新品种引育展示中心、沈阳市农科院光辉农场种业博览园。
(五)农超对接会。2010年9月17日14:00在辽宁工业展览馆多功能厅举行。
(六)成果发布及颁奖晚会。2010年9月18日18:00在八一剧场举行。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农博会各项筹备工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主任,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博会组委会。市农委作为组委会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农博会各项筹备工作。有关地区和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农博会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责任分工
(一)市委外宣办负责协调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加强对农博会大型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市农委负责农博会的总体策划,承办开幕式、闭幕式和招待酒会;组织实施其他主体活动;招展招商;协调配合省农委和农业部的筹备工作。
(三)市外办、接待办、台办分别负责做好外宾及驻沈外国领事馆官员、国内贵宾和台湾地区展商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四)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农博会期间系列活动的现场秩序、安全消防和贵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五)沈阳海关、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桃仙机场负责做好境外展品的入境通关和检验检疫工作。
(六)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做好农博会期间涉会餐饮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展会现场的卫生防疫、医疗救助工作。
(七)市财政局负责农博会和大型系列活动的预算审核及经费安排工作。
(八)市交通局负责做好农博会期间大型系列活动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并提供公交车、出租车电子广告宣传支持。
(九)市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负责做好农博会期间的现场监管工作。
(十)市城建局、行政执法局负责为农博会提供户外广告宣传支持,做好各主、分会场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十一)市文广局负责配合农博会组委会做好开幕式和颁奖晚会文艺演出工作。
(十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十三)团市委负责配合农博会组委会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
(十四)各地区负责做好本单位展位的展品征集和特装、组织专业观众、参展贵宾的定点接待以及相关新闻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