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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沈阳市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0]67号
2010年08月0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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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部署,充分发挥新兴产业在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市新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市政府决定成立沈阳市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推进全市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全市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海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顾春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邹大挺 副市长

  成 员:何淑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彭 林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于 沈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洪涛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宋锡坤 市科技局局长

      陈 勇 市财政局局长

      冯连旗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市编委办主任

      阎秉哲 市规划国土局局长

      严文复 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 超 市环保局局长

      陈 弘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张士勇 市服务业委主任

      路玉甫 市统计局局长

      马智天 市金融办主任

      程云伟 市工商局局长

      王学东 市国税局局长

      邱维林 市地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沈阳市新兴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协调全市新兴产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沈阳市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年度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监督管理新兴产业项目,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于沈兼任。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