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顺利开展我市水专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沈阳市水专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水专项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协调创建工作进展,确保水专项课题的实施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其组成人员如下:
副组长:佟晶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陈荣礼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委、沈阳水务集团、沈阳建筑大学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分管领导兼任。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